房子是2010年初贷款买的,签订房产合同时,我是房产所有人,(当时未婚),现在如果女方要求加名字,那根据新婚姻法,应怎么理解?这里有两个问题: 第一 结婚前加名字是不是意味着全部是共同财产,包括我之前首付的那部分?(因为加了名字后,不特别注明的话,产权证上是各占百分之五十的) 第二 结婚后加名字是不是意味着全部是共同财产,还是说婚前我自己首付的那部分是我个人的,婚后共同还贷的那部分才是共同财产?
我老公婚前买的房子,按揭贷款的。总房价23万,首付了8万多,按揭了14万多。婚后由于需要用钱就用这个房子进行第二次抵押贷款23万。现在我和他就得共同承担这个23万的贷款和利息。这样的话我听说就算房子贷款还清了,房子还是属于我老公的。而我没有任何保障。是不是这样的呢?假如以后婚姻关系破裂了房子也没有我的一半是
新婚姻法后,婚前个人按揭购买房产,婚后可以做公证约定为双方共有吗?
新婚姻法后,婚前个人按揭购买房产,婚后可以做公证约定为双方共有吗?如果有按揭不能公证,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房屋作约定应该怎样办理? 要找律师吗?
老公婚前买了套房,有贷款,目前仍在还贷。现在我俩结婚,想把房产更改为共有产权,但因为贷款尚未还清,目前只能去做公证,公证处告诉我们需要收取房产抵押上的价钱和交契税价钱的差价百分之一,因为这个相当于赠与,所以收费高,相当于缴税。请问是这样的吗?另外想咨询下那等贷款还完去房产交易中心登记为共有产权的时候
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写两人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全款和贷款有分别吗?需要什么手续能够成为双方财产呢?
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婚后男女双方想协议约定房产双方共有,公正费如何收取
婚前房产男方首付,婚后房产证下来只为男方一人。婚后男女双方想协议约定房产双方共有,因有贷款,房产证现不能加女方名字,公正费如何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