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爷爷有三个儿子,老二老三早已在别处批了房基地盖了新房,我继爷爷去世后我母亲带着我嫁给了老大(继父),继父有四间房。继父去世之前告诉我说家里五间房都是我的。现在老大老二拿着大队给开的书面证明(说房子是水库移民时大队给批给我爷爷的四间房,现在只有一间有存根,名字是我爷爷的。大队的原始记录早已没有,无
我母亲现有一套住房是买给我结婚用的 现在对象已经谈好了 但是女方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因为现在过户的话费用较高 我可以通过司法公证来公证给我女朋友一般房产吗?可以的话公证费用是多少
您好!我有一事相求,望能在百忙之中细心看看,给予解答,万分感谢!我和老公正在协议离婚,共有一个男孩(16岁,读高一)离婚后归男方抚养,财产归男方所有,债务、房贷、孩子的抚养费由男方承担。我们只有一处房产(按揭,在老公名下),双方商议留给孩子,等将来孩子上大学和结婚时把房子卖掉,供孩子。目前男方可以在此
我家的房产证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3个儿子,大儿子1个宅基地.2儿子1个宅基地.当时口头协议一家有我爷爷2间房住的地方,可是他们的房产证是他们自己的名字。他们有权要我家的房子吗
婚前购得房产,产权证上仅有本人的名字,那婚后是否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等到婚后多少年后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产权证上写的是本人和父亲的名字的话结果如何?
08年我们用我公公的资格买了一处限价房,首付是我们自己出的,贷款是我老公贷款的,我公婆没有出钱. 房本上是我公公,我老公,和我三个人的名字. 现在我公公想从法律的角度放弃与我们这套房子有关的任何事情,像我们家这种情况,公证处给公证吗? 要是不给公证,我们还有别的办法了?需要律师见证一下这个管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