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长沙市宁乡县南田坪乡军礼村栗山嘴组村民,我组于今年3月初由村支部书记组织选任组长,当时所选之人洪某坚决的说自己不愿意接任组长,可在后几天时间里,洪某将我组集体公有制鱼塘约30亩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每年1000元的价格承包给外组村民{本村支部书记的姨侄}当时签订合同是在村民没有同意和开会讨论的,签订合同是是在酒过三巡后,后来我组本组经济成员都向洪某反应承包时间过长,洪说我要发包一百年也不用你们管,村民提出要分发承包款时洪在开会讨论没有开始就连吼带骂的说“要分钱没有,你们要分就去我家抢,派出所也不怕”因为涉及当时承包合同签订是本村支部书记和其姨侄,所以村委一直护着洪某和维护者不合法的那份鱼塘承包合同,我组村民可以请求撤销不合法的合同吗?如果合同部撤销,我们的承包款组长有权非法扣留吗?衷心感谢各位正义之士帮忙出谋划策。敬礼
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单位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给购买保险的情况下,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经在现在单位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应聘时谈好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后给办理保险(五险),至今快一年了,老板也没有跟我签合同和办理保险,我就此事已经跟他说了4次,第一次,说是等人力资源的人来上班再说;第二次,说要问问他嫂子怎么办理的;第三次,说你去劳动局问问看政策什么的;第四次,就说现在就我一人,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12/16号付了与我司合作订机票的公司一笔现金和一笔刷卡的钱,刷卡的部份是公司机票款当时有让开收据,现金是帮忙同事订机票的款,想着是私人的,就没让开收据。大概1/30左右,对方公司财务说没收到这笔现金。要求我提供付了现的证明。因为当时没开收据,所以拿不出证明。只有当时跟我一起去付款的
我这边交了辞职申请书,项目经理不批,但是我自己有急事情要做。就在正常上班时间离开了岗位,人事部的说欠妥我上个月的工资不给我发工资,这个月也不发。请问一下他们这样做算不算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村民会议或村民委员会能否因为村民因为落户时间长短来制定村民在享受福利和待遇方面的等级划分?我03年落户到本村,现在本村发放福利待遇,村民代表通过开会划分出几个等级,我享受40%的待遇。《以前发放福利待遇都是全额的,就是因为这次发放金额大》这样合法吗?我如何保障我的权益? 我可以起诉村委会吗?
我们这一方该怎样从那个角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在法律程序中又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2011年2月2日凌晨三点左右,我们家租出去的一个仓库旁边的小屋子发生火灾。这个小屋子是租房子的人自己搭建的用来放他们的机器。接着就蔓延到了我们家那个大仓库和邻居家的仓库。因为租客都是做沙发生意,很多易燃物。火一直着了五个小时左右。我们家租客的小仓库烧光了,邻居家的铁皮仓库也烧光了。我们家那个大仓库由于封
这个承诺书有法律效力么,我还能去劳动仲裁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么。
我上班半年,试用期3个月,但是只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公司以我不适合此职位的理由,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们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但他们一直都没有给我缴纳社保,现在公司说给我补发一个月的工资,再把我的社保折合成人民币并且让我签一份承诺书,上面说公司与我没有任何债务和款项的纠葛。不知道这
婚后,母亲出资购房并只登记我个人名下,后来我们离婚了,在去年5月又判下把登记我个人名下的房判给女方,事实女方没有住过也没出资,而我当时也没工作收入只有母亲出资购房,并且母亲和我共同居的, 这种情况我或我母亲以那些产权权益条列可反驳,还可以要求法院确认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期一年半,男方对婚姻和生活极不负责,女方怀孕后怀疑男方有外遇,向其询问真假,男方恼羞成怒向女方施加了家庭暴力,并多次提出离婚,致使女方在怀孕3个月的时侯被迫回娘家养胎,一直到怀孕7个月时未见其人和一分钱的生活费,并且男方表示,孩子出生后他不予抚养,女方迫于无奈在怀孕7个月时做了引产手术,给身体和精神
我组鱼塘被组长发包村民毫不知情,我们村民是否有权争取自己的权益?
我事宁乡县南田坪栗山嘴组村民,我们组有集体鱼塘约30亩,今年3月初,在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组长武断的发包给外组村民,现有合同是否合法和承包款被组长扣留,我们村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