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房子需拆建,而这个房子有四兄弟都有份的。先是电话联系他们,他们表示均愿意让我拆建,让给我,他们只需要共同拥有家中一小祠堂。所以我需要写一份证明来说明他们愿意放弃其他房产,只拥有其祠堂的共有权,而这份证明我需要怎么写?要注意写什么?
2003年买了亲戚的平房,一直没过户,房子是亲戚单位的宿舍改建的,过户需要单位盖章,单位不给盖,亲戚就不同意签字。有人给出主意:和单位的公墙不要了,在自己屋里又垒了一面墙,房管局已经通过了,单亲戚说这样不合法,不同意签字。这样做到底合法吗?我怎么做才能办下这个过户呢?
我的某位女同事,因和丈夫离婚(有一女,判给女方),房产分配出现一些问题。因她们当时居住的房子使村里的老房子,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但协议离婚时,双方达成协议,有书面协议为证,房子归女儿所有。事后其离婚丈夫以各种手段将土地使用证骗走。现在她们村子要拆迁分房,村里有拆迁费,我想请问其前夫
我是农村户口,住宅是在乡镇。兄弟二人,分单写明父母名下的一间半百年后房子归我,其余两间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另我哥是街面房两间,因特殊因素,我跟父母关系不是很好。想咨询下:如果现在父母的那间房 在我不知情 的前提下户名转给哥哥。我该如何维权?
因为家里属于城中村,进几年有可能要改造,最近和大人关系不太好。但房产证的名字是我的。大人却说要立遗嘱的话,房子没有我的份?这个房子到底是我的吗?
请问我买了乡镇上别人分的学校福利房,在签订购屋合同上需要注意什么?这种小产权以后会不会因为房产证问题和第一屋主发生纠纷?连云港政府对这种小产权房屋有什么政策?我是连云港新浦区浦南镇的,农村户口,麻烦您解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