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中介及卖家签署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协议的买受方写的是我的名字,但签名处为我老公的名字,为这套房子我和老公争吵了好几次,因当时老公也将定金已交付给甲方,现在老公也不想买这套房子了,这个协议有效吗?这定向金能要回吗?
付定金的钱是从我的银行卡内转账给甲方的,但当时是我老公拿着我的卡操作的
我想买一间二手毛胚房,但是这间房的所有权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产权证上有两人的名字,即存在共有权人,现在房主一方同意将房屋出售,但是其丈夫在国外,若是要取得其丈夫的同意,将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为此,女房主想和我达成协议,即现在我付一半房价,另外一半等取得其丈夫同意后产权过户后再付,她说一年之内必将解决这
居间协议:此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公司佣金由乙方承担. 正式合同:乙方确认:本合同所列之房价款不包含乙方应付契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配图费,贷款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居间服务费等费用. 这两个说法究竟哪个为准.如果正式合同为准那么乙方就不应承担营业税和所得税.如果居间协议为准那么乙方就应承
我于2010年11月卖了一套商品房(售价84.6W,现在处于银行按揭状态),至今2011年3月20日还未进行银行还款。现在我于签定合同当日收了定金4万元,于今年1月的时候收了房款24万。现在由于时间拖得太久并且现在按揭贷款放款难的情况下。我方想提出单方面违约。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做?
签完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我是买家,我不想买房子了,能要回定金吗?
签完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我是买家,我不想买房子了,能要回定金吗,协议上中介只签了个名子,没有填写日期,这份协议能生效吗?
律师你好,我在今年十月份签订定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和附件--房地产买卖协议,并分两次支付了共计10万元定金.由于我自己的房子不能及时卖出,所以无法支付首付,我决定定金不要了,但中介说附件中说明违约将赔偿房子总价的20%而不是定金.这个在签订协议时并未提及,由于之前中介一直没有把协议给我,直道今天才拿到协议,我发现20%
我与二手房东、中介签了居间协议,房子在签字人弟弟的名下,刚开始说是委托他代理,提供了国内的委托公证书,委托书上只说是权属转移委托,未载明具体委托事项。后来又提供了一份英文的委托书,据说他弟弟是美国绿卡,但委托书上的代理人是另外的人(签字人自己说是他父亲),他父亲未出现也未提供他父亲的身份证。他代签的
因为做低房价,所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与居间协议上的价格不一致,如果提起诉讼的话,这份买卖合同是否会无效从而终止房屋买卖?
已签订二手房三方买卖合同,已支付定金20万元,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房主是他儿子的,委托给他爸,有公证的委托书,因为还没满五年,到12月就满五年了,所以我们是想到12月份过户,这样可以少交营业税,这样我有风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