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约定,但公司有个员工手册上面写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算,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在医院工作,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级别薪级,基础津贴,绩效考核,夜餐费,卫生津贴,职务津贴等,这样的话,节日加班工资基数应该如何计算,是只计算岗位工资+级别薪级,还是应包括基础津贴和绩效考核等?
我公司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种方式,基本工资是固定的,在合同中写明数额;绩效工资是浮动的,一天一考核差别很大,每月工资总数都不一样。这种工资的加班工资基数如何计算符合法律规定?
我在连锁店上班,共2年9个月,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回这两年9个月的加班费,请问计算方法是按照每个月计算还是所有工资加起来÷工作总月数=平均工资。还是按照别的方法计算。
我在医院工作,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级别薪级,基础津补贴,绩效考核,职务津贴等,这样的话,节日加班工资基数应该如何计算,是只计算岗位工资+级别薪级,还是应包括基础津贴和绩效考核等? 我们卫计委回复说只能用我们的基础工资来作为基数计算是合理的吗?
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报酬条款如下: 1、乙方(我)工资标准为1200元; 2、若有加班费核算者,以上述工资标准(薪资袋上的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具体薪资计算及管理方法依甲方(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是2014年签的,我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1500,绩效奖金1400,其他津贴650。 问题:1、公司现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