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和财物上都被愚弄、被伤害、被欺骗的婚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您好!2011年春节,我弟弟经媒人介绍和弟媳订婚(并给了女方家一半礼金11000元)。然后两人去外地打工并同居。2011年5月,弟媳怀孕后通知女方家,女方家大怒,觉得破坏门风。2011年国庆节,弟弟举办了婚礼。在举办婚礼前,女方家以怀孕的事找各种理由追加彩礼钱,原本谈定的22000元的彩礼钱,最后追加到了27500元。结婚后,女方家隔三差五的以关心女儿的名义从我弟弟家里几乎是翻箱倒柜的搜罗钱财带回家(口口声声说是替女儿保管钱财)。2012年春节后不久,弟媳分娩,但孩子夭折。(弟媳先天状况是:有点傻,有时听人说话一下就懂,但大多数情况下好像是不懂,又好象是懂了但不愿意和人说话,也不愿意行动。医院方称弟媳在进产房之前挺配合医生,但进了产房因不会用力加上疼痛而拳打脚踢医生,导致生孩子时间过长,孩子因缺氧抢救无效死亡。)女方家找了一个地痞无赖和院方协调,医院赔偿了22000元钱。但女方家拿走了这笔钱,刚拿到这笔钱时还同意钱是弟弟和弟媳的,后又找各种理由和我弟家生气闹事,说钱是弟媳的,没有我弟弟的一分一厘,总之钱就是要女方家控制。女方家因生气直接把弟媳从医院接到他家坐月子,因我们这里习俗是如果去女方家坐月子的话,女方会觉得很没面子。我弟弟和家人多次去女方家劝说,让弟媳回家坐月子,女方家均把我们赶出家门,说与我弟弟婚事要散,后女方家又到我弟家去闹事要拿回嫁妆(嫁妆仅是9个被子和几个床单而已),我们报了警,后女方家无果而回。现媒人传话过来说女方家又要重新给弟媳介绍对象并扬言要再次去我弟家拉回嫁妆。在整个过程中,我们觉得无论在感情和财物上都被愚弄、被伤害、被欺骗,请问律师我弟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补充一下:我弟弟先天聋哑但很聪明,今年34岁。弟媳有点傻,有时懂人的意思又好像不懂,干什么或不干什么全凭自己意愿。今年20岁,但到2012年7月份才够法定结婚年龄的20周岁(所以举办婚礼时没领结婚证),和我弟弟平时关系也挺好。
今年9月份,家母受棉花种植主用工宣传影响,并随队前往该种植主所植棉花地区进行摘棉花作业。用工期间突患脑溢血,目前已住院治疗近一月,该种植主除家人不在时送进医院外,等家人赶到后不再管此事。特咨询此类摘棉工的身份认定,有何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楼上的高空抛物,我花了几千块装了太阳篷,却被扔下来的东西砸得无数的孔,我在阳台蹲守了很多次,看到603扔下来的,也先后报警三次,对方都说以后不再扔了,大年初一却还扔尿布下来,物业也确认只有她有小孩子。我该如何打官司追讨赔偿和精神损失费? 法院说没有这样的例子,不知道会不会受理? 我该以什么样在方式起
元宵节那天,我在息县汇来超市购物,出门的时候被保安抓进监控室,说是有个举报我偷东西,后经保安核查,没发现我偷东西,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明知林地的权属有争议,且甲乙双方调解未达成一致,村长和林业站负责人还同意乙方办理林权证,乙办理林权证时没有通知甲方勘测地形,更没有甲方的签字,也没有在村中粘贴任何拟林权发证的公告,事后甲方才知详情,追问林业站负责人原由,林业站负责人说林地是他管的,他爱给谁给谁,请政府调解,政府以林权证已办理为由,说
老公今年有外遇被我发现,承诺不会因为任何女人跟我离婚,而且还说如果离婚的话所有财产都归我和孩子,自己净身出户,我想让他写一个合法的协议或保证什么的,请问怎么写才会有法律效力?
我母亲用亲属(大舅)的名字登记,购买了棚户区楼房,现在用其名登记的亲属(大舅)反诲想要回,经口头协商给其在登记一所棚户区楼房,既往不咎之前用其名登记的楼房,可是给他登记的房屋下来后,还所要我母亲用其名字登记的棚户区房屋,我们该怎么办啊? 注:两所棚户区楼房,都是用同一个破土房登记得到的,登记第一
1.由于单位原因没有按时上班的应有单位按不低于同岗位工资80/100逐月发放。【我们在家4年单位没给一分钱】 2退伍义务兵不论分到和岗位,从事何工作均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我们上岗后还有半年学徒期】
您好!我是一名学生,生活还没有独立。最近参加一个家教培训公司,他们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经过一周的培训后打算帮我们联系客户。但是,据我观察他们除了挂有“厚德国际家教公司”外没有什么执照。请问我该如何才能知道他们是否合法经营的公司?
我家是拆后又拆的拆迁户,第二次订的合约是:政府选址后提供三通拆迁户自建。现如今政府提出要统建,我们不同意,如果统建我们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话就要收回去。请问我们到底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