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下午4时,我妈妈和弟弟在武昌火车站地下空间的好润多超市购物时与超市员工发生冲突,两人均被打伤,,后在派出所里,拒绝出钱我们看医生,我们自己垫钱看的,检查和药费共花了4000多,在调解时对方态度恶劣,十分嚣张,拒绝赔偿。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要上法院起诉,要什么证据?要不要当时的监控录像,这是不是要派出所要对方保存。再就是中国的法律是不是有这么一条就是出了事要受害人自己出钱看病,再找施暴人要钱赔偿?如果被害人没有钱那不是就要死在当场,派出所的人说什么这是规定是程序。真的是这样吗?再就是派出所在我们打了110之后40分钟都不到场,而他们离事发地也就一条马路之隔,他们这样是不是不作为?他们还说车站没有监控,那么 火车站是不是也失职也要承担责任?
我和被告是2003年的民事诉讼,因我证据不足,法院没有支持我的诉讼请求。而我也没有上诉。现我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但诉讼时效已过,我还能否起诉?依据的法律是什么?是申请重申还是申诉?
村支书因公事打伤村民,医院检查为轻微伤,由于当时没有报案,2天后报案,派出所说是轻伤,只能民事调解,没有刑事责任。我想问一下,如果民事诉讼的话,都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啊?有没有精神损失费啊?主要是我觉得他的身份和事件的起因比较特殊。
某用人单位的行政人员QQ对话时,说了给我的工资待遇1000元/月。但实际上公司并未按约定工资给予我。而是600元/月。我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关于QQ聊天证据劳动仲裁委不予采纳。公司也否认有我这个员工。我还能提出哪些证据,证明自己在这家公司工作过?且工资一直都是600元/月?
我们原来是男女朋友 但是分手后我发现他什么都是骗我的 包括姓名、年龄、地址、甚至婚姻状况 让我在声誉和身心都有很大的创伤 他主要是骗我说会跟我结婚,然后在我很不情愿的情况下对我发生了关系 我想知道我能不能报警? 其中,他偷拍我的身份证件,还盗取我的QQ密码,里面有我的银行账号和密码 我们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