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乌鱼批发商,因鱼的大量死亡导致签下一渔家近30万,导致生意即将失败,后好不容易从朋友那里借钱及银行贷款共17万元并与本渔家商讨给渔民家打十七万元渔家就给批发鱼(不属于还债属于买鱼),但渔家在收到钱后认为我没有偿还能力把钱扣下(充当债务)并不给批发鱼,导致我生意无法运转,即将破产并欠下大量外债。请问渔民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诈骗行为?如不是,是否侵犯了法律?我能否向法院发起诉讼?
我与刘某某合作房地产,口头协议是此项目最终利益我们可对半分。但实际刘某某只是给我出俱一张欠条。我自己拿出200万,另从朋友处借得300万。我的借款中有部分是用我自己的房子做抵压,但我一套房子抵压了多份借款。现刘某某因吸毒把我给他的钱自己占用,项目现在也没有完工。刘某某无力偿还我的500万。所以我也无力偿还我
不是商品房就进行买卖,开发商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1.开发商是否属于非法建房? 2.开发商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3.开发商是否隐藏了商品的真实性? 4.开发商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5.开发商是否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6.土地管理部门坐视不管是否应受到处罚?
有A造纸厂与B公司,B公司提供货物给A造纸厂使用,A造纸厂使用了B公司的货物两个月。B公司提供的最后一批货物出现了质量问题,在处理这个情况的时候,B公司提出把出质量问题的货物给退回,但A造纸厂不同意,A造纸厂现在提出要告B公司:一、告B公司生产假货,属于诈骗行为,二、要求B公司赔偿A造纸厂的经济损失。A与B的交易情
2008年12月由于周某欠于某的30万借款到期,周某一时无法还清该借款,经双方协商后将周某一农民房折价55万转让给于某,于某将差价25万补给周某,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同时考虑到周某一时无住处,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该房屋仍租赁给周某,租期一年,按月付租金。至2010年春节后于某去向周某收回出租房屋时,得
以代办大额信用卡为由,用QQ和电话等联系方式,要求汇款多次,汇款金额达到一万元以上,这样是属于诈骗行为吗?
我为别人联系那种大货车拉沙石料,自称是货主的人说需要调车款,我就给他拿了五千元钱,可是钱给他了,他却一直推托说道不好走,车干不了,也不退钱给我,我想问下,他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诈骗行为,我可以到派出所告他吗.
医托把农村孕妇介绍到私立医院做剖腹产手术,让其家人先交2000元押金,然后就是安排住院,做一系列检查、开药,准备做手术时,却说病人有些紧张,他们不敢给孕妇做手术,让孕妇家人办理出院手续结账,再去别的医院。可是,哪个女人生孩子(而且还是剖腹产)之前不紧张啊,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双方(个人)都在广州签订合同后,对方按合同收取4千元预付款,中间还有联系,到最后对方手机也关了,地址也换了,找不到人了,请问是否属于合同诈骗?应该怎么通过法律程序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