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在09年1月7日被拘,因涉嫌介绍拉嫖,被刑事拘留。到今日4月3日已经88天了(快3个月了)。我想请问相关各位专家,法律是否有规定在看守所里的最长时间?还是直到确认足够拉嫖次数的无限期拘留?如果就此案来说,一般最长的拘留时间是多长?在查获次数后,会发上进行起诉吗?请各位专家帮忙解决。万分谢谢。 问题中
我老公现在在宝山区殷高路9号的第四看守所,我可以去看他吗,哪能见到面吗?他的判决书已经下来了
我老公现在在宝山区殷高路9号的第四看守所,我可以去看他吗,哪能见到面吗?他的判决书已经下来了,是5个月。而且他现在已经在里面呆了3个多月了,这样也不能见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