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退休,为领取公资方便,档案关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原C区转到B区。近日B区进行房补发放,张某被告知属“离退休异地安置人员”,根据A区的政策,扣减50平米房补。B区和C区皆隶属A的行政管辖区。 本人认为:张某不是“异地人”,不存在“异地安置”。 本人想亲自上阵,与政府作一生死次较量。但由于本人不是学法律的,说话抓不住纲,胜负也没底。本人看了自己写的状子,觉得幼稚可笑,您感兴趣的话给参合几句,本人会很感谢你。
对于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案件,税务机关再做出行政处罚,程序是否违法?
对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经完全采纳了税务机关移交的证据,并且近期法院已经下定了判决,法院认为,该公司偷税罪成立。
领导: 您好! 我是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小区制锦市街居委会管辖下的居民。7月24日,我因要购买公有住房,拿着房管局给的申请表(有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到制锦市街居委会去盖居委会的章。但得到的答案是,居委会主任说:盖他们的章,他们是要承担责任的,并且没有义务为我证明表上写的一些个人基本资料内容
事情是这样的,我家跟隔壁某酒店之间的过道是4米宽,规划上写明是用来采光通风的,可是现在隔壁家的酒店要分出两米建一个电梯,之前,我妈考虑到邻里关系宜好不宜坏,就跟他们签了一个承诺书,承诺书上写了:同意酒店利用过道的一半(2米)建电梯,但是酒店那方必须去规划建设局和国土局办了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并分出
我想咨询一下,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对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进行异地治安(
我想咨询一下,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对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进行异地治安(行政)传唤吗?我说的是治安传唤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不是刑事传唤,如果不可以是否有别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异地治安(行政)传唤,是否全国所有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都没有建立起来
因重庆巴南区政府对鱼洞客渡码头安全隐患监管缺失、视而不见,数年来已造成多起溺亡事故,但区政府下属相关部门都在推诿,一直不将责任单位交出来,我们能将巴南区政府直接上告到重庆市中级法院吗?(详情可点击“鱼洞刘颖”查询)
请问:如果司法机关错判行政不作为案件,我国赔偿法规定的定生效赔偿额度的上限和下限是怎样的?
请问:如果司法机关错判行政不作为案件,我国赔偿法规定的定生效赔偿额度的上限和下限是怎样的?
请问:如果司法机关错判行政不作为案件,我国赔偿法规定的定生效赔偿额度的上限和下限是怎样的?
请问:如果司法机关错判行政不作为案件,我国赔偿法规定的定生效赔偿额度的上限和下限是怎样的?
一次性房补纠纷,我要状告政府行政违法 张某退休,为领取公资方便,档案关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原C区转到B区。近日B区进行房补发放,张某被告知属“离退休异地安置人员”,根据A区的政策,扣减50平米房补。B区和C区皆隶属A的行政管辖区。 本人认为:张某不是“异地人”,不存在“异地安置”。 本人想亲自上阵,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