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纠缠不清,把我qq盗了,公开照片,在网上传播我和我妈妈电话。
他在北京 我在哈尔滨,2011年12月分手,qq号码被他盗走,公开隐私相片,还用我的角色跟好友聊天,说些侮辱我的话。还给我妈妈打电话,后来找他谈话,他保证不纠缠我了。qq号码我也不要了,一直是他在用,2012年2月份又开始在网上传播我的手机号码还有我妈妈的手机号码,诋毁我们母女,打电话来的人说是在微信上看到的,上面有我的隐私照片和手机号码,有的时候改成我妈妈的号码,每天总有人打电话。这样的事情可以报警吗?
前几天在别人电脑上看到一张照片,由于好奇,就发在朋友的QQ群里询问此照片主人,并且私下传给了某朋友询问,过了两天照片本人知道了,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是什么,大概刑度是多少,比如赔偿什么 网络传播率很低,并且我也是无意中发的,也没有赢利
因为我们不是一个地方的人,家人不同意只能分手,男友死活不同意思,他说他曾经把我和他睡觉时亲热的照片和视频散发于我身边的朋友.和网上,我很担心他要是真的给散发出去了我以后还怎么在朋友面前出现?他要是真的发了我想告他,他这样算不算犯法?我该怎么办?
有一个老女人30多岁在群里非常活跃,因为影响到我,我说了他几句,然后他就开始纠缠我。我没办法,就把他照片发到贴吧上,并说他丑.现在照片已被删了,请问这犯法吗?我要负什么责任?我在广东 他在内蒙古 他说要把我告上法庭,如果上法庭我会被接到哪里审判?具体罚多少钱?我今年17
我现任的女友以前在网上谈了一个男的,后来发现不合适就慢慢的淡化,也没有说分手,就是用冷战.后来和我认识之后我们好上了,但是没有告诉那个男的,如今那个男的知道了这个事情觉得是我女友背叛他,然后电话骚扰我女友,现在我女友把他手机拒接了,这几天总是短信骚扰甚至谩骂,言辞很肮脏龌龊.打电话给联通服务台,他们说是属于个人
前男友公开曾经在一起的私密照片以及录像,并用照片和录像威胁不允许分手,造成了不良影响,而且这些照片和录像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的,要怎么追究责任,可以起诉吗?可以要求赔偿吗?是否构成刑事责任,是否会被判刑?
2011年3月和前男友在一起的,2011年12月份因为不合适我提出分手,他不同意,就对我造成短信电话骚扰,再后来我不理会他就通过我父母找我,也对父母造成威胁及身心影响,他短信侮辱我,损害个人名誉,而且要玩死我,毁我容,还要让我死,他知道我家具体地址以及家人电话都知道,他说让我别出门,出了门就弄死我,因为对他不
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有人未经过我的允许在网上故意将我的照片,做成他本人的头像,并且在我照片下方,清
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有人未经过我的允许在网上故意将我的照片,做成他本人的头像,并且在我照片下方,清楚的注名了我的名字,对我进行语言败坏,请问个大律师,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