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芳供记不清是当天还是又停了一、两天我和吕香保又到县财政局找到吕春生,我记不清吕香保与吕春生是怎样说的,我记吕春生只是说你们到家把钱给我妈吧,我们到家后第二天,吕香保让我把吕春生的妈(王新芬)叫到大队,说吕春生让她来大队领5000元钱。在我的办公室记不清是吕香保先把钱给了我,我把钱给了王新芬,还是吕香保直接把5000元钱给了王新芬。我记吕香保交待让打个条。王新芬打过条后,我保管。 (2)吕春生证,我在获嘉县财政局工作,大约在2005年后半年,我村的支部书记吕香保和会计张秀芳到财政局找到说,想让帮忙给村里办点好事,从上面要点资金,当时市里正好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当时我与市里的人不熟,我给他们建议说你们找一下吕雪梅,她与市里的人熟,在要项目款过程中,我帮助西彰仪村写了申请,后来款就要了回来,要回后我给吕香保建议过让把我们坟地的路修一下,吕香保也同意了。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是专项资金,而让他妈(王新芬)领走修坟路,这算不算贪污?
我们村子前面的河道问题 【事情简介:此段河道沿岸农田涉及2个村6个社、近300户农户、面积约600多亩、供1000余人的口粮(并有两户农户的全部农田都在此面积内),至2010年10月已经被冲毁农田约150亩左右。 土改前该河段曾数次改道,土改后河道基本定型。而近几年来由于政府对河道实行招标采砂,又没有对承包商进行行
原3米沟面拓宽到6米,耕地永久丧失,如何要求赔偿?为拓宽,先把近10米宽,深1米的肥土及农田耕地卖给附近的砖瓦厂,再把沟中的泥土挖出覆盖原耕地约6-7米,这种做法是否合法?给农民的赔偿是卖一方土4元钱(包括青苗补偿费在内,没有单独的青苗赔偿费),是否有侵吞老百姓合法权益的嫌疑?劳驾了!
我是贵州省黔东南州锦屏县三江镇潘寨村村民,我们村有300多亩农田被征用,征用前说是搞工业园区,当时政府对村民们说,搞了工业园区能给村民带来很多好处,特别是可以优先解决就业问题,所以村民们就同意以4200元一亩(包括所有的费用)征用了。而后到现在,已经有四年了,工业园区都没有开工建设,县政府将工业园区改建到
关于《铁力市年丰乡吉松村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的问题 一、地理位置: 吉松村位于离铁力市火车站2.5公里;离乡政府5.8公里,离镇政府3.5公里,离市政府4.5公里。村庄的东部、北部、南部为连片水田,只有西向连接加工厂及居民区。 二、社会经济状况: 吉松村为朝鲜族村庄,村民约有70户,全部为朝鲜族,一直以来从事
05年我家农田被占用 当时补偿款1亩1万 该地块一直闲置到现在荒草重生 请问我可以收回这块土地吗 另外我村06年以后占用的土地补偿款也是1万1亩 现在按1亩6万的补偿来返还差价 而我们05年被占用的土地不享受这样的待遇 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