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是不是一定是该公司的员工,是不是一定是该公司的股东?监事是不是也一样条件?
说明:公司属有限责任非上市公司,是由几个股东出资组建的公司。
请问一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两个股东可以是亲属关系吗?用现金注册,注册资本一个占99%,一个占1%,是否可以?这会带来什么潜在风险吗?另外,如果这两个亲属股东用他们自己的房子暂时当作公司注册地,但是公司章程里写明,该公司只享有盖房子的使用权,但是房子的所有权仍归两位股东私人所有。如果公司不幸破产,这两
我想成立一个注册资本为3万元的小公司(合伙)。有这么几个问题求解答:第一:公司正式运营后每个月都要交些什么费用? 具体费用是多少? 第二:公司成立后刚开始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员工可以吗? 第三:我准备成立的是一个提供服务的商业网站类的网络公司,但是要在现实中通过电脑和电话来实现盈利,请问我需要在现实中成立
通过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会,但原董事会以股东大会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某一条款为由拒绝交权(事实上公司章程该条款本来就不合法),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通过公证公证原董事会拒不交权过程,并以此向司法机关申请诉讼?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是否合法?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是否合法?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同时,提案权包括提名权。因此,公司章程该条款剥夺了法律赋予大股东的提名权,应当是无效条款。 以上是我
本人于另一位自然人想与国外一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查询中国的自然人不能与外国公司或个人成立合资公司。这一的话,如果希望能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话,有什么好的方式。目前想到的方式为1是本人与另一位自然人先成立公司,之后再与国外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不过这样就要成立两个公司,感觉挺冗杂2
您好! 请您帮忙看看这种情况是否违法,谢谢! 我在深圳,先前在一家电子公司工作,做产品开发,现已离职。在公司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其中有一条是:乙方因故不在甲方工作时,五年之内不得披露和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我也离职一年左右,公司也未支付过保密费用。现我打算注册公司,开发销售同类产品,
本人于另一位自然人想与国外一家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查询中国的自然人不能与外国公司或个人成立合资公司。这一的话,如果希望能共同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话,有什么好的方式。目前想到的方式为1是本人与另一位自然人先成立公司,之后再与国外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不过这样就要成立两个公司,感觉挺冗杂2
一个朋友经营一家LED五金灯饰加工店,现在对方想扩大,于是邀请我入股,现在对方想把对方之前店里的设备和材料当成股份,但是不肯打价,而且说估计在10W,而要求我个人出资15W,我们准备注册公司,注册资金10W,请问,他的技术股,该如何算,怎样分配我们的股份比较合适,谢谢各位大律师指点!并且,成立公司与厂有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