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兄弟在和女友交往中俩人不慎,已怀孕三个月,现女方要求结婚,得知男方没钱不能给想要的幸福时,又不同意结婚。说要男方给赔偿才愿做人流。要价七万。请问这样的情况,男方主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女方告男方,法律上会怎么样处理?
律师您好: 我和我的未婚妻于2010年4月底经人介绍接触后订婚~给了女方2万人民币彩礼~然后嗑磕碰碰相处了一个多月~今天也就是2010年7月19日因为和女方闹小矛盾~女方要分手回娘家~~经挽留无效后才送女方回娘家~~现在有2个问题~一是彩礼的问题~法律是支持哪方的?还有就是走之前女友说可能怀孕了~要是她真的怀孕了我该怎么
新年好,我姓陈,当事人是我妈和他的同居男友,暂称为A君. 我爸过世以后,我妈就找了个男友想互相依赖,这时候认识了A君,然后很快的进入同居阶段,由于A君没有稳定的收入,还是外地人士(贵州),经济基础上有困难,就搬进了我家,和我妈同居.直到现在已经入住三年了,在同居期间,饮居起食几乎都是我妈的钱,现在他要跟我妈分手,因为他比
我有一朋友是一女生,她和她男朋友开始处对象处得挺好。后来怀孕了,但是还没结婚。后来不知道怎么了她男朋友不想跟他结婚了准备跟她分手,请问有没有相关法律可以让我朋友到的一些经济方面的补偿?
老奶奶现年97岁了,名下有两套房屋,膝下有一女一子,都为抱养,女儿户籍与老奶奶分开,85年便远嫁广东,多年难得回一趟家,且从不寄钱给老奶奶,现如今老奶奶病危,多次电话才勉强回来,回来就是挣财产。老奶奶所有的医疗费用,之前敬老院费用,以及护理费用,皆由儿子支付,平时的照看,在医院的照顾打理都是由儿子承担,
本人在2012年1月中旬买了一套二手房,此套房款共25万,已交首期15万(有银行转帐凭证),尾款10万待两证得完后(土地证、房产证),到银行办理贷款付清,过户相关手续也同时上交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合同上也写明于1月底交房和房的所有使用权交付给本人,关于此房之前所有契税或其他债务均由原房东负责……现本人已重新装修
我单位之前档案寄存FESCO,而中途更换到中智。但是我那个时候毕业不满一年,设计转正定级,所以档案暂时还放在FESCO,去年八月的时候我毕业满一年,去FESCO办理了档案转出并自己交了8个月档案费,由于档案费一直有单位统一缴纳,所以这部分档案费公司说是可以报销的,发票开具第二天我找单位人事看过,说发票开的没有问题并
你好,是这样的。 我去年去银行贷款,用的是我朋友的存折抵押。 他存折抵押是死期19万元。 然后他今年急用钱于是我先给了他19万。 是我从银行取钱出来后付现金给他的。 今年我打算提前付清贷款,因为利息挺高的。 然后我的意思是我把贷款还了,我朋友应该要还我19万现金。 但是现在我又有点怕他赖账,说没拿我19万。
我与丈夫离婚已有12年,当初离婚协议是他一次性补贴我的住房费用,女儿归我抚养,他每月贴孩子的生活费之至18周岁,当初孩子的户口没有迁出来,因为我在上海没有房子,父母都是知青,女儿的户口没地方去,离婚后我带着女儿借住在我弟弟家里,现在女儿长大,她想要回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请问该如何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