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后,留下一儿一女,因儿女尚小,都在上学,妻子无经济来源,死者有一姐一兄,一老母,死者妻子能否不赡养其婆婆
丈夫死亡,妻子还有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父母的义务,而且孩子是女方带来的,房子是男方的,女方有没有权利要房子。丈夫病重期间妻子就回娘家了在也没有管过丈夫,丈夫死后也没有在来,做妻子的有哪些过错呢???
妻子没有尽到扶养孩子的义务,在消失10多年后,又突然出现和男方提出诉讼离婚
妻子没有尽到扶养孩子的义务,在消失10多年后,又突然出现和男方提出诉讼离婚,男方提出要女方偿还应该给孩子的扶养费用,不然不能离婚。会咋样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