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上市公司员工,听起来似乎很好,但是工资太低。我98年就考取了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师中级职称。原来在甘肃一家国营企业,跟丈夫不在一起。2006年年底以引进人才名义(老公所在单位为了照顾技术人员)才调进现在的公司。可是现在的公司不实行职称工资,10年的工龄,现在才拿900元左右。丈夫算是中层也只能拿到2000
本人和国有企业签了5年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期间单位私自更改劳动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我不愿意,而且我现在已
我现在已经自动停工了,公司违约在先,我现在很着急,请问我到底该怎么处理此事?
律师您好: 我原先是东北电业局(现在归大连电业局管)下属的瓦房店线路器材厂的一名全民职工。1998年,上级领导和厂领导多次给工人开会,动员职工一次性买断工龄,全民职工给3万元,大集体职工给2万元。说厂子效益不好,快倒闭了,如果现在不买,等厂子倒闭了一分钱也没有。在这种情况下,全厂有三分之二的职工都签了解除
国有企业变成中外合资公司后 职工与新老企业的两份劳动合同是否都有效
我们是国有企业的职工,有劳动合同。当企业在1997年与外资企业合资后我们到了新公司,没有任何说法或补偿。新公司与我们又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新公司要依新的劳动合同法解除我们的劳动合同,我们可以拿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去找依然存在的老国有企业要求安排工作吗?或给我们身份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