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在望京某中介公司租了一套一居室,另还付了一个月的中介费,合同是和中介签的,时间是到今年的3月初到期,原本管我们这房子的业务员是个男的,大概在去年的7月份左 右吧换了一个人原因是那个业务员辞职了,事情的起始: 2012年1月底中介女问我们还需要续租吗,续租的话房租涨600元,还要在交一月的中介费,我考虑后觉得划不来加上房子比 较老旧不值那个价钱所以说不续租了,合同期满我们就解约。 经过: 昨天下午大概5:30左右中介女给我打来电话说明天(2月28号)上午有客户要看房子问我在不在家,我说可以没问 题顺便退房(我前两天已经搬到新的住处)。今天上午那中介女也没给我电话正当我准备打电话联系她时他们公司有个中介男的业务员给我打来电话说现在要带客户过去看房子,于 是呼我又说可以的顺便退房之类的话(还和他说把押金钱带上)。 他带客户看房的事情跳过 于是开始检查家电之类的东西,抄水表、燃气表,厨房有一侧的瓷砖片少了好几块和房间 阳台的玻璃门是没有的(这个是我搬进了的时候就那样的,怪自己当时没拍下来也没要求他们在合同上注明,不知道他们到时候会不会以此来当借口扣押金)此时那中介女来电给中 介男。。。 接着:中介男问我是不是和他一起过去他们公司,我说是的,钥匙电卡去到你们办公室一起算清水和燃气然后你们把押金退我,一起搞完,中介男说今天押金退不了,他 们公司财务这两天休息,要我先把钥匙和电卡给他,这种情况我当然是拒绝了,中介女这时也到了,此女说话那叫一个牛啊说:你不把钥匙电卡给我们那就不算是退房,要交滞纳金 一百块一天。到这来想必大家都会和我一样担心我给了钥匙电卡你会不会不把押金退给我?!然后我说合同明明写着到3月2号才到期你和我说什么滞纳金???我现在都提前退房了 ,现在是你们公司的问题不能把押金今天退给我,你把钥匙和电卡收了不会到时候不退押金吧?你们财务不在那你们公司总有说话算数的人吧?你们店长、主管就不能退吗?那别的 客户今天租房交钱是不是你们财务不在就租不了了?中介女说那不一样那个是进钱,这个是出钱必须要财务才能给退押金。咱们是按着合同来办事。好,那按着合同来办事,也就是 说咱们现在解约,是不是把该算完的算完?这个时候那两中介还是说财务休息押金退不了要过两天叫我们拿着押金条去退。我告诉她那不可能,我把我们的谈话都录下来了。中介女 好牛b的告诉我说:你去告也没用我们是按着合同来走的。靠!我有说要去告他们吗?!接着我又问:你们公司财务这两天休息那不会后天又以什么借口不在或者干什么去了吧?这个 时候他们两个就有点不确定了,又说行行行,我们不和你争论这个那我们3月1号在来收房,我又问不会到时候连你们两个都说有事情来不了吧?答:不会,就算我们两个来不了也会 派其他人来的。 鉴于这家中介公司口碑相当差的情况下,我担心下面的问题: 1.中介会以什么样的借口来不退押金?或者拖延时间来扣钱? 2.在我这两天时间里会不会去把房子的门锁给撬了把东西搬走然后说不见了,要我们赔。 3.中介男说房子要做一下保洁,保洁费我们出大概几十元???这话我不相信吗?(这不是我该承担的事情) 因此请教各位大牛,我现在是否需要做一些准备,防止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律师,您好!我的租房纠纷详细如下: 2010年4月8号签租房合同,租金1200元,付三押一,合同期为一年. 第一季度租金到期为7月8日,但我因为工作原因在6月23日向房东提出退房申请,房东同意了,之后就叫人来看房,房子7月12日正式租出去. 租房时由于考虑到工作不稳定的原因,所以签租房合同时,补充了一条协议:如果双方有
本人五月份与房东签订一年的房屋租售合同,9月起房东女儿经常带男生回来住,鉴于本人是女生,觉得住着不方便,与房东提出提前中止合同.房东女儿口与我承诺房东会退押金与我,待我搬离那天,房东收完所有水电费的存折及房屋钥匙后,拒绝退还押金.理由是我没有提前一个月与他说明(我提前25天).除非你再继续承租下去. 由于当时已提前
因工作原因,要离开现住城市,所以要退房。之前一次交了半年的房租和1000押金,现在只住了不到4个月,但房东不愿意退钱,如何处理。先手上有租房合约。其上注明是提前终止合约只需缴纳相当于1个月房租的违约金。
律师,你好! 我去年通过中介租的房子,押金4000,房租2000/月,签了两年的合同。现没住满(还剩9个月),但房东以孙子要上学为理由要求回来与我合住。不久前我和房东协商之下搬走。但退房时房东因为房顶的天花板起霉菌扣掉我1000元的押金,说是补偿损失。 请问律师,房子天花板是天气潮湿所致,并不是人为造成。房东是否
我方在于2010年8月3日与房东签订租期为一年的房屋合同,房租为半年付款,但与2011年3月,由于我方关系再无法居住,遂于房东联系退房,由于当时我们签的合同很简单,就只有一些租房期限和房租、付款方式的事宜,并没有退房违约的条款,但由于我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也答应赔付违约金,但是房东却不予以退还我们剩余房款和押
我方在于2010年8月3日与房东签订租期为一年的房屋合同,房租为半年付款,但与2011年3月,由于我方关系再无法居住,遂于房东联系退房,由于当时我们签的合同很简单,就只有一些租房期限和房租、付款方式的事宜,并没有退房违约的条款,但由于我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也答应赔付违约金,但是房东却不予以退还我们剩余房款和押
我于2011年3月1日跟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三,我在5月初的时候电话通知房东,这三个月租满后我要搬走,房东并没有什么异议,期间领别人去看过一次房子。 今天上午我搬走了,去给她退还钥匙的时候,她跟我说因为我没有住满一年,所以押金她不退还给我,可是租房合同上只写了“租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
租房纠纷,因房东原因我未能入住,但不退还房租及押金,怎么办?
2010年12月我昌平租了一个一居室,因为我急租1个月,房租是1700,房东当时要求我押2000押金,共3700远,我同意了,没有看房产证之类,轻信了他,签了合同,合同规定如房东违约,除归还我的房租押金外,还要赔偿2000元,互相留了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说清是周六我入住,看房时房间还有人住,当时我表示怀疑,但房东口头表示
我方在于2011年5月30日与房东签订租期为一年的房屋合同,房租为2个月支付一次,由于我方关系再无法居住,遂于房东联系退房,我按合同约定第十条:租赁期满后不再续租或租赁期未满决定不再租赁的,乙方应在十五前向甲方提出,结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他不退我剩余的房租我可以走法律程序吗,有胜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