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的母亲,因丈夫去世,现在改嫁和一个老板。他们结婚了,那个老板要给男朋友买房子(目前还没有买),登记名字是我男朋友的。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他们离婚了,那个老板能否打官司要回他买给我男朋友的房子?或者是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我男朋友买的房子,他能否有权要回房子?而且他准备把他开的宾馆卖了,那10多万帮助我男朋友的事业起步。
一处房产A,房款中4万元是夫妻财产,余额为女方家人所出。最初是登记在女方父亲名下,后更名为女方姓名。此处房产购买时间是在双方登记之后。之后将此房产出售,所得用于一套新房B的首付,贷款用男方工资还。请问,离婚时,新房B应如何分割?算是双方共有财产还是女方自有财产,只需补偿男方所付贷款部分?
本来这房子是我妈的名字,因为车祸原因去世了。。房子名字全部改成了我的名字了,但是我父亲和别的女人(没登记结婚证)在一起了,并且生了一个女儿,关于这个问题我有点疑问。 1,这个女的或者他女儿将来有权利得到我房屋的居住权吗?(或者有没有比如住多少时间就有了居住权了?) 2.还有如果我父亲现在说决定把我的名
各位律师好!我祖母也就是我奶奶和我父母一直住在一套房产局的房子里面,后来可以房子可以买卖了,于是父亲以奶奶的名义去买了这套房子,收据啊发票都是奶奶名字,房子也是属于奶奶的,后来又亲戚想要,于是父亲通过买卖关系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因为是家人所以并没有给予奶奶费用,奶奶在转让过程中是完全自愿,请问
我家是动迁户,我的户口一直跟父母在一起,结婚后也没有单独立户,我2007年登记结婚,2008年父母的房子动迁,我因为户口跟父母在一起,也分了一套房子,只是一直到2012年,这个房子才办上产权证,这个产权证的名字是我的,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我单方面赠与父母是否可行呢?恳请律师帮帮忙。
房产证上是我公公的名字,他打算把房产及土地还有财产权赠予孙女,用不用我丈夫同意,我女儿属于未成年人,我能作为女儿的监护人代其签字吗?
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有个房子赠与别人了。后来我父亲起诉了行政判决下来了说更名行为无效。可以去房产住宅局撤销房产证。如果想更回我父亲的名下还要在打一个确权。然后去执行庭执行才可以。 我不明白这个确权怎么打?所以想咨询咨询。
爷爷跟奶奶有间房子,有两层,上层我爸爸居住的,下层是伯父居住的.不久前,奶奶跟爷爷相继去世了,可是没有写遗嘱说明房屋时谁的,爸爸有7兄弟姐妹,有3个哥哥,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现在爸爸和以前一同居住的伯父想要回房屋的的主权,需要拟一份证明,证明姐妹们都不争,让给我爸爸和一同居住的伯父,现在需要一份由法律效力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