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历史借款原因收到一封企业询证函,回复该函件是否存在承担责任的风险
律师你好 我收到一封企业询证函 内容是“本单位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单位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财协字[1999]1号)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单位与贵单位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数据出自本单位账簿记录,如与贵单位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 询证内容是我在15年12月31日前与该公司有一笔借款,该借款已于16年6月付清,我现在回复确认这笔询证函是否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风险呢,如果有,能否详细描述一下
员工上班时间内因发货被拉货驾驶员打伤,原因拉货司机想插队先装货没被同意,致使发货员被打伤,企业应承担什么责任
由于个人借款由其中一个公司担保,但该公司其中股东不知情,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但该款这个借款个人也未收到,由担保公司其中一名股东使用
你好,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人人和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那么是否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你好,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人人和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那么是否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是否可以要求银行撤销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