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06年与前夫协议离婚的时候,他写给我一张5万的离婚补偿欠条,说是08 年底还清.现在他不承认.这张欠条是他自己亲笔写的,还有签名,但没有按手印.而且在我们的离婚协议里也没注明有这一欠条的事.(因为欠条写好后,我们又修改了离婚协议,就没加到修改后的协议上了).请问,现在这欠条在法律上还有效吗?
因为他父母说要买房给我们,让我们拿出一部分钱来,我知道他们肯定说了不算,钱在我这我不想出,但出于无奈给了我老公,并让他给我打了欠条,不知道这能不能证明房子是我出资买的,买房的协议写的不是我们的名字而是他弟的,他弟还在上学根本没有经济能力法律能认定这房子是他的吗
我在武汉开公司注册之前,大股东出的资金交到我手中,并要求我打欠条.说在公司注册之后就将欠条交还给我.当时没有多想,所以就打了.公司正式注册了,但经营不久公司倒闭了.目前公司还在.还没有注销.大股东手中的欠条现在不还给我了.还要求我还钱.(大约有4万左右) 开公司都出了钱的,现在金融危机,谁都不会预料到这样的结果.我同
我有一张欠条是这样写的:欠条 本人XX欠XX二十万元,于2009年9月9日还清.有署名和写欠条的日期.这欠条是在双方无外界任何附加条件和压力下自愿写的.不知道此欠条是否有效.并且是否会有什么有效期?请好心人帮帮忙,帮我解决一下我的难题 要补充的是在此期间我也不清楚是否已借给对方二十万或者超过了二十万,因为借款次数多,
08年我在合肥读书的时候,认识一个江苏淮安盱眙的男人,暑假的时候,他说带我去南京游玩,当时因为把人都想的比较好,就跟他去了.去了南京之后,他谎称自己的父亲没有把钱打来,然后后来花销就用的是我的钱.(一共是1100元)后来我的钱也花完了以后,他偷偷把我价值2400元的手机卖掉了.我曾找过他的父亲.他父亲不肯赔偿手机给我,说不
老公有外遇,想离婚,又觉得对不起我和孩子,于是给我打了个三十万的欠条,以下是该欠条,全部是手写的,按的手印,是否有效 欠 条 本人连海涛身份证号:22230419780420601x 欠 范 迎 身份证号:220104197903106329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
受胁迫状态下写的 欠条有效吗? 当事双方无经济往来? 在今天受同学骗,在其家人围殴下写下欠条2万元 实际双方无任何债务关系 在争执中我受其撕扯破一条上衣,后颈多出瘀伤 耳廓撕裂 手机内存一张因其怀疑有相关信息被搜走
一公司向银行借款,银行和该公司股东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由股东对本公司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问这份合同是否有效,是否违反了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加重了股东的责任?或者说这种担保等于自已对自已担保,是无效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