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公司几个月了,公司的待遇与招聘时承诺的相去甚远所以我想辞职不做了。 请问辞职后我的档案和户口想签回原籍应需要哪些手续?另外来公司报到时公司为我们军训和培训一共20余天,如果辞职公司跟我们要1350的培训费(当初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里均未提到),那培训费我是否应该交?另社保与公积金应怎么处理? 注:公司为我
我单位新进一名员工,上海沪藉,当给其交社会保险时,他得知公司缴交的是小城镇保险后,提出申请(个人拟定)不在我单位缴交,自己去找另一家单位交城保,我们已与该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如果这样的话会有什么风险,我们该怎么处理?是重新与这位员工签订劳务合同,还是有更好的方法
2009年11月24日,我们九个人进入了一家传媒公司,当时公司还没有成立,我们就开始做事情. 1月27日公司注册完毕,开始正式运营.劳动合同是从2月份签的. 但是运营到今天我们发现,每个月的工资里都扣掉了社保的费用,但是却没有缴纳社保.而且不承认从去年11月份到今年1月的劳动关系. 关于社保,高层说你们辞职的时候用现金
你好!请问我在深圳办了转保手续,把社保转入了山东省,可是一直没有找工作单位接收也就没没有再续交,现在我们当地村让交2元钱办理社保,现在办的社保和我以前在公司交的社保有关系吗?
3月份工作,6月份签订劳动合同,10月份自己办理保险,想社保从3月起算怎么处理?
我是今年3月份到单位工作的,因为单位领导整改的原因,6月底才签订劳动合同,关于社保,单位说是先由个人缴纳,年底单位会从地税拿单子进行报销单位缴纳的部分。由于工作的原因,今天才去办理社保,但是社保中心的人说个人新参保的只能从10月起交,只有单位参保才可以补交3月到9月的。但是同一个社保中心的人说因为以前没有
我从09年8月入职,劳动合同鉴到10年8月。后因公司出现问题,仅留有十几名员工继续为公司服务,没有给员工签合同,但保险和工资一直正常上正常发。从11年10月开始停发工资和停止交保险。经多次和公司管理者沟通未果。请问我该怎么办?
本人与2011年6月1日与该公司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其公司的注册地址为琼中县,但签订合同时该负责人一再申明工作所在地为海口市,且劳动合同中也确切写明。但是半年来,该公司在海口未有真正的办公地点,办公设备,所以一直以来本人都是通过网络方式为该公司整理材料和撰写方案。但从12月至今,本人多次催发工资都遭到该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