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白岭镇大庄段村的村民。 2010年12月30日中午,镇计生委以二女孩必须接受结扎手术为由,非法强行把我妻子扭至镇计生办,却被我妻伺机逃脱。 后,主管镇计生工作的副镇长荣建波纠集十几人来到本人所经营的玻璃店,在店中无任何人员的情况下,搬走并打砸店内机械设备及商品约干,价值2万余元,之后也一直没开具《扣押单》或其它任何字据。 事发当时本人身在厦门工作,在接到街坊打来的电话说有人搬砸我店内商品的当时,我曾多次至电九江110、修水县110及白岭派出所报警,但此三单位均以种种理由拒绝出警。 后来,我打电话询问计生委负责人荣某:强制二女结扎是否有法律依据?搬砸店内商品是否合法?搬完之后不开具任何收据是否合法?荣某答:我不跟你讲什么法律不法律,想要回你的东西就拿钱来取。 2011年2月29日,我向修水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希望就计生委违法行政一事讨个说法,然此诉状却如泥牛入海,至今不见人民法院有任何回应,根本不说是否受理。 后来,我又以电话、信件和网上信访等各等方式求助于修水县人民政府、修水县人大和修水县政协等多个部门,除了敷衍均无任何积极回应。 难道我就真的只能放弃我的这些私人财产吗?难道我们老百姓维权就真的这么困难吗?请各位大律师们给我支支招:1、计生委的做法是否真如我所想是完全违反法律的?我妻可以不施行结扎手术吗?(没有再生孩子的想法);2、有什么方法可以要回我被扣押的财产并得到相应赔偿?
我哥超生了,计生委上门要钱,我哥在外务工,结果抓了我父亲,被计生委带走后先是一顿毒打然后交了10000元后才放人,还扬言如果不交齐就让我们鸡犬不宁!!我想问一下计生委这么做算不算违法!!
我姐(非农业户口)同第一任老公(农业户口)生育一个儿子,后离婚法院判儿子给男方。 同第二任老公(农业户口)生育两个女儿,我姐已结扎后因个别原因离婚各带一个女儿。 现有一个男孩(农业户口,已三十三岁)没结过婚和小孩,如愿意同我姐结婚的话,请问:我姐可以向计生部门申请拆除结扎手术证明吗?
我姐(非农业户口)同第一任老公(农业户口)生育一个儿子,后离婚法院判儿子给男方。 同第二任老公(农业户口)生育两个女儿,我姐已结扎后因个别原因离婚各带一个女儿。 现有一个男孩(农业户口,已三十三岁)没结过婚和小孩,如愿意同我姐结婚的话,请问:我姐可以向计生部门申请拆除结扎手术证明吗?
可以向计生部门办理结扎证吗?要罚款吗?罚款多少? 问 题: 我有个朋友(非农业户口),现向计生部门申请办理结扎证,是否可以办理到,如她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得吗?要罚款吗?罚款多少钱?如办理需到男方还是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她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同第一任老公(农业户口)生育一个儿子,后离婚经法院判儿子给男
可以向计生部门办理结扎证吗?要罚款吗?罚款多少? 问 题: 我有个朋友(非农业户口),现向计生部门申请办理结扎证,是否可以办理到,如她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得吗?要罚款吗?罚款多少钱?如办理需到男方还是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她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同第一任老公(农业户口)生育一个儿子,后离婚经法院判儿子给男
我于2010年9月通过正式招考录用为一名人民教师,2011年我又通过省公务员考试,在今年的8月份公务员考试进入到政审环节,需要提取个人档案送交市人事局进行政审,我拿着县人事局出具的调档函去教育局申请调档,但教育局人事股股长要求我必须辞职才能调档,否则不予调档。无奈之下,我只有先辞职才把档案调了出来以免耽误政审
我公司仓库被盗后,公司领导怀疑是本车间拱二年所为,在报案后,私自进行调查,对每个工人询问案发期间的活动,并让提出证明人,更严重的是要求车间员工把案发前后两天的通话记录当面拉取出来,并存储起来已被调查,对不配合的和查不出通话记录的进行备名作为重点怀疑对象。
我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但一直在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局机关工作,可以申请回原单位吗?
2007年通过考试进单位的,身份是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一直在上级行政局机关工作,相比同样工作的同事工资较低,没任何福利,工作又忙,但我原属的单位很清闲,工资一样,还有福利。我想申请回原单位上班,领导可能会不同意,请问我要怎么办?有法可依吗?
2002年,我村实施农网改造,电业部门不顾我家人反对,强行将一台变压器从几十米远的公路坎迁到我家菜地里。今年我家要在那菜地里建房,因房子距变压器不足一米,电业部门就说我家违反《电力法》,要我家支付迁移变压器的全部费用。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