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二的学生,在全托式学校上学,在学校上体育课时按照老师要求训练 不慎摔倒 导致大腿骨折 不知道学校是否有责任?
我校一句高二学生(自愿参加高考体育训练),男,17岁。在进行“跳山羊”的训练中,意外受伤。在练习前,做了相关准备活动,练习中教练在器械旁进行保护,场地、器械也没有问题,学生在跃过器械后由于重心不稳,造成大腿胫骨骨折,事后,学校立即将学生送到医院救治。请问,事件中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如果有,应承担多大的
我校三年级学生姜某(走读生),在2010年10月10日中午休息时间(12:43)到离校近1公里的地方去爬树,从树上摔下来,经医治,结果造成左眼失明,学校负有赔偿责任吗?
我班上一男生,中午休息时,个字1.1米,爬上三楼防护栏(防护栏1.2米高且无损坏)吐在二楼玩耍女生口水,不小心摔下到二楼,当时无老师经过,老师发现后及时送医院进行积极救治。请咨询老师及学校负什么责任。
就在快到中午两点的时候,我弟弟和同学在学校里玩耍,正玩躲猫猫,他站在学校一楼的一个小矮墙上,被一同学吓的摔倒在地,肘关节一部位断了,医生说要动手术,而且要住院半个月,想请问学校和老师有责任要赔偿吗?现在不知道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