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今年49岁,2009年因工外出发生车祸受伤,2010年被劳动局认定为工伤九级,2012年本人可否向企业要求办理内退。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工资待遇。
由于工作压力太大,而且单位经常让我们加班,并且没有加班费,没有倒休,我决定离职!但是有些问题不太明白。 1.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单位可以不批准么?(因为人少,活多,我走了他们真一时半会儿招不到愿意干那么多活的人。。。) 2.我看有的地方说如果不提前一个月的话,要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我的工资是800+绩效,
离职后发现职业病怎么办 可以找原单位赔偿吗?如果原单位不理睬我们 我们是否自己申请工伤?
具体情况是这样 我父亲之前在煤厂上班 因为手被骨折 之后进行了手的工伤鉴定 公司赔偿了我们 并且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后进行了体检 各项体检都检查了 就是没有照胸片 没有查尘肺 三个月后 父亲发现有尘肺 但之前公司已经终止劳动合同 这种可以找原公司赔偿吗?如果原公司不理睬我们的申请 是否我们自己申请 请各大律师
我是一家国企的职工,于2005年受工伤,06年鉴定为六级伤残 现在我所在的国企由省政府下文“资产转让”协议给另一国有企业,请问我现在可不可以找现在接管的企业要求工伤赔付,如果我自己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可以要求现在的接管企业赔付我的伤残待遇?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
我是下班途中出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我无责任。我现在是左锁骨骨折和下颌骨骨折并都加入了内固定,下颌骨处内固定以后不取了。厂方也给我申请了工伤,像我这样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吗
我在一次车祸中受伤,多处骨折出院2个月了,内固定还没取出,还不能松拐,请问甚么时间可以做伤残鉴定,我又是公司职工出事时我又在上班问可不可以做工伤鉴定,什么时间申请。谢谢!
先谢过回答者,多谢您的帮助!我是工伤六级伤残,评残后身体不能参加工作,所以一直没上班。单位未按有关工伤政策给我开资,还把我的原基本工资降了一档,工作部门与职名改变,理由是我没写书面申请要求开伤残津贴。可是我看法律上没要求让个人写申请啊?现在单位要主、辅业分离,请问我被分到辅业对吗?工资降低,职名改变
因工伤原因与原单位诉讼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可以再向劳动仲裁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申请吗?
是劳务派遣的,以前在单位(国有企业)工作,后来不知什么原因,从2003年起将我改到劳务派遣公司的但是还在原单位从事以前的工作,改到劳务派遣公司后以前的合同没有了,如果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申请工作年限怎么算?向现在的劳务公司申请吗?还是两个单位一起申请? 已获得工伤赔偿(一次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
以前单位受工伤造成肢体四等残疾,现在回原单位工作我可以享有哪些待遇和照顾呢?应该怎么申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