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祖传的一片茂密的自留山林,二十年前大队架高压线路《本人所住的自然村不用这个线路供电》,从山林中间砍出一条十米宽的路来通过高压线,被毁掉的幼林和毛竹无数,被砍出的路的面积有三亩之多,大队一分不赔,理由是大队做事,经过你的山林算你倒霉,就要牺牲,我有这个义务吗,因毛竹长得比电线杆还高,只要估计能靠近高压线的毛竹和树木都会被巡线员不当做东西地从半人高处砍掉,现在被砍掉的宽度已将近二十米,面积将近六亩,台风天都不敢经过线路下面,总担心毛竹会碰到高压线,只有十几亩的自留山几乎荒了三分一,损失无数,这能得到赔偿吗?
德庆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的行政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该怎么办?
德庆县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行政不作为不受理第三要的调处山林纠纷申请,作出了《不受理通知书》。第三人遂以我山林侵权为由将我诉至法院!在我与第三人的民事案件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理期间出具了《关于德庆县高良镇云利村委会朋村村小组〈不受理通知书〉的情况说明》和《关于德庆县高良镇云利村委会朋村村小组〈不受
我家在我奶奶那辈留下了几母自留地我家的户口所在地不在那 因为那要修建公墓 须占我家地可是村里以我家户口不在当地为由,说地村里以收回土地不归我家所有 只给我门家地面物的补偿 我该怎么办
2000年12月20日,村委会与我们七个村民组村民签订了土地转包合同,,将我们几百亩责任地,1000余亩责任山转包给现任支部书记,当时约定转包期限为5年[只补偿了5年],现在5年期限早满了,我们要求村里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归还我们的土地山林使用权,但该书记在我们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与镇政府和村里签了转包我们土地山林到204
我老家做屋子的时候在后面开了一块荒地(应该是1976年左右),做菜地用旁边种了些果树和竹子,还有一间牛房和两间次所。现有户人家说有自留山证(2004年发的),要求收回造房子(建筑物不要求收)。请问我们耕了几十年的开荒地就这样让给他们吗? 如果我们先下手为强,先在那造好房子,他能告我们吗?
政府调处山林纠纷,一方当事人拒不到现场配合勘验,作为工作人员,怎么办?
政府调处山林纠纷,一方当事人拒不到现场配合勘验,作为工作人员,怎么办? 政府工作人员能否依我国民诉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相关工作, 我国民诉法第七十三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
别家私自在我家自留山建坟,我让其主动迁坟,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近日,同村一户人家,悄悄的把他家的老坟迁建到隔壁的我家自留山上来了。我知道后,促其自己把坟迁走,但其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怎么告他?在我让他迁走时限到后,他若还没迁走,我自己把他的坟移开可否?
我是94年读书考上学校后,按当时国家的政策办理了户口迁移,毕后后统一分配又把户口落到单位。因为父亲已过世,母亲也改嫁户口迁走,使得我家在农村老家没有户口了,现在队上就以我家没有户口在要把以前分给我家的山林收回归公,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如果我要保留山林所有权,应该怎么办呢?
分发下来的山林证<两块地一张证>29年后才知道证上少了一块地,应该怎么办
20多年前村里分自留山,由于当时我另外有事,没有亲自到现场,而且领证时又没有留意,直到今年由于我们这边搞开发,需要征用,全体村民都有分到钱,就我们家没有,后来去村委会去问,他们说是按证分钱的,说我们家没有那块山林证,后来回家拿证一看才知道证上确实是少了那块山林地,去找村委,他们说:他们也没有办法.去找林业局,他们说:
没有结婚证生孩子,孩子的医学证明开单亲医学证明怎么办?户口怎么上?
我想咨询下,我今年22周岁,没有结婚,想生下来自己抚养小孩。孩子的医学证明开单亲怎么办理呢?是不是单亲就代表孩子随母亲的姓氏,以后要是结婚能否变更?户口怎么上?这样会被罚款吗?单亲妈妈会被罚款吗?一般情况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