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妈与我的继父于去年十月生下一个女孩,可是在昨天我无意中发现户口里写着这个女孩为长女妈妈的长女,我的继父没有孩子,请问户口这样标注对以后的财产继承会产生什么影响?
1、我(男)的母亲早逝,父亲在7,8年前再婚(有结婚证),后母来的时候还带了个女儿,那时候后母女儿还小。现在有两套房子,一套房产证上有我父亲的名字,没有他们的名字,还有一套拆迁房,还没办证。经父亲同意(如果房产证都更改成我的名字)那么房产与后母及其女儿还有关系吗? 2、 父亲还有间公司(后母没有出资过)
父亲在世时我们购买了一套集资房,父亲出资3万我出资1万。继母没有出资,无房产证,和继母在一起共同生活,父亲去世时给写了一份遗嘱归我儿子【孙子】所有,继母现在要和我争房屋所有权,我们都起诉到了法院,一审判决我给继母4万元,房产权归我儿子所有。继母不服上诉到中院,中院发回重申。再次审理判决双方各占一半。我
我的父亲要再婚登记,父亲有我一个儿子,继母有一子,但法律程序上已经判给她前夫,不归她抚养,但是她一直抚养她儿子,现在怎么处理,以后我可以继承所有财产?立遗嘱,让她签字?不太想公正还要钱!
我叔叔因脑溢血意外死亡 现留一笔存款在银行。银行要求做个公证 关键是二婶离家出走十年现在我叔叔的女儿和爷爷要继承这笔财产。请问一下按照法律规定他们能做公证吗?另外做公证时需要带上哪些证件 比如 户口薄等谢谢
父亲有财产, 一个女儿是跟原配所生,已满18周岁 另一个女儿跟儿子是在原配死后,第二婚姻所生 有房子2套, 若父亲将房子变卖(房子为父亲所拥有) 子女是否能分得一部分钱财? 若父亲的财产不准备给2个女儿 是否合法?
案情:老张和老李均是离异家庭,并均各带有一个不足6岁的女儿,在1980年注册结婚。女方及女方女儿户口随丈夫,迁入北京朝阳区。 离婚原因:感情不合,家庭矛盾尖锐,无外遇和家暴。 财产:男方父亲去世(2003年)后留下一间20平米左右的公房(与公家有长期租赁协议,以男方为承租人,基本上跟自家房子差不多),无正
父亲去世,母亲带上三个孩子前嫁,孩子分别是a.b.c, a不和养父一样的姓,养父和b去世了,财产应该属于A 还是C?
您好,请问我在婚前继承了父母的房产但是在婚后才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离婚的话算是个人财产吗?需要有什么详细的证明才能证明属于个人财产呢?
父亲是上门女婿。有三儿子,母亲去世后,家中还有年迈的外公外婆,父亲没有赡养外公外婆的打算,也没有抚养年幼弟弟的打算。只是一门心思的想再婚。母亲在世的时候,家中有一门面,现在父亲要把门面卖了,准备拿着卖房子的钱出去,把家里老小丢下。房子是母亲再的时候建的,家里面也还了一部分银行贷款。请问律师:作为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