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买了我姐的一处楼房,名字是我姐夫的名,现在不能过户,只能公证此房卖给我,是否有法律效力
如不能公证,需要怎样才能证明此房归我所有
协议书 有XXX独院一处,为住房2间,2层楼房,面积为实院使用面积全部。 西邻XXX,东邻XXX,北邻XXX,南邻XXX。出路为XXX大街。 经XXX村委会和四邻协商,达成以下共识:卖给苏红新。 价格为( ),一次性付清 此院以前所有协议为无效,以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所定协议为有效。
夫妻双方制订的协议可否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丈夫有外遇,现想回到妻子身边,妻子想订份协议,如下次再有背叛行为,立即离婚,且所有的动产,不动产都归妻子所有,包括孩子。这样的协议应如何拟订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款,应如何进行公证,公证处会做这样的公正吗?如公证后,丈夫又有外遇,离婚时,在法律上是否就是按照协议的内容来执行。
本人母亲于2009年7月因病去逝。留有一套房产。本人有一哥哥。父母早年离异。遗书没有写明年月日。及本人姓名。我想请问这种遗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你好!我父亲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屋,并经我母亲和弟弟的同意后更名在我的名上,现在我弟弟已经结婚,而且我也有自己的房子,父亲留下的房屋实质上是由弟弟他们住,现在弟弟和弟妹想将房屋过户到他们名上,我考虑到家庭整体和睦,也同意更名。但我担心他们婚姻不稳定,怕将来他们婚姻出现问题而影响到母亲的居住条件,所以我想
请律师帮我看看我这样写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欠 条 我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 与XXX身份证号xxxxxxxx协议离婚,现协商给予XXX经济补偿人民币30万元整,因我提议离婚协议书中只写入经济补偿人民币20万元整,剩余人民币10万元整,以此欠条为证,于2013年12月份一次性付清人民币10万元整。 见证人
我的房子地理位置处于城区中心地段因单位规划要拆迁,但给的补偿太低没有谈成,但是有私人愿意用一套新楼房于本人交换,于是我与别人私下签订了一份房屋出售合同,签订时除甲乙双方签字外,还有第三方担保人签字,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如果公证了,是不是将来对方万一不履行协议可立马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如果是在婚姻机关办理,未公证过,还具有法律效力吗?对方不履行还要到法院去控诉,耗时耗力呢? 另外,是不是到当地的婚姻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时,还要出具单位证明和居委会证明俩样?一定要吗?我不想让周围的人知道,离婚再怎么说也是不好的
双方协商互换商品房。一方是公积金贷款(西环房),一方是一次性付清房款(柳邕房)。但双方暂时不过户,换得西环房的当事人希望继续以原房主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偿还剩余贷款。等将来还清贷款后,双方再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