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下家,下家托收过程中被银行告知第一被背书人挂失
我公司收到一张承兑汇票,转给A公司,A公司去银行办理时托收时,银行给A公司出具了拒付理由书,并告知A公司,第一手被背书人(不是我公司的上家)以汇票丢失为由向银行申请公示催告。该票据今天到期,挂失是在昨天,现A公司要我公司予以解决此问题,请教各位律师,我公司该怎么办?
我公司收到一张承兑汇票,转给A公司,A公司去银行办理时托收时,银行给A公司出具了退票专用传票,并告知A公司,D公司(不是我公司的上家)以汇票丢失为由向银行申请公示催告。据了解,银行已下达除权判决书。 现A公司将该汇票退还给我公司,请教各位律师,我公司该怎么办?
银行承兑汇票骑缝章没有盖清,已出证明,但证明在背书过程中丢失,银行再次要求出证明。
我公司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他们说我公司在背书过程中骑缝章没有盖清楚。但是我们已出证明,银行说证明在背书过程中丢失。要求再写一份证明。我公司再次出证明,另注原开的证明已作废。不知这样是否合理。还想问得是,银行为什么不追问上家公司要这份证明,证明在背书过程中丢失,会造成怎样的后果?麻烦您请详细回答,谢谢
11月28日从甲方收到一张出自淄博的承兑,12月6日转手到下家,期间甲方还有我单位都没有背书,下家接到承兑后12月9日盖上自己家的章到银行贴现,银行告知此承兑11月22日已经冻结,并且12月8日已经挂失,下家就把自己的章(骑缝章)减掉后又退还给我们,现在承兑背书粘单很明显看出被减掉章,一家一家往回退别人家也不收了,
A公司开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为B公司,但A没有将该银行承兑汇票给B公司而是私刻了B公司的印签 ,加盖后直接转让给别的C公司,几经周转,该汇票又流转到B,B公司财务发现收款人的章是假的,非B公司的印鉴加盖的。 B公司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2011年12月31日,我的一位熟人王富德找我让我帮忙给他的一个朋友将手中的一张10万元承兑汇票兑现,说他的朋友急需要用钱还贷款和给民工发工资。经他撮合,他的朋友用一张10万元2012年1月4日到期的承兑汇票换走我手中9.8万元现金。我取得承兑汇票后当日交银行托收。2012年1月4日承兑汇票到期遭到银行拒付,理由为所持承兑汇
2011年12月31日,我的一位熟人王某找我让我帮忙给他的一个朋友将手中的一张10万元承兑汇票兑现,说他的朋友急需要用钱还贷款和给民工发工资。经他撮合,他的朋友用一张10万元2012年1月4日到期的承兑汇票换走我手中9.8万元现金。我取得承兑汇票后当日交银行托收。2012年1月4日承兑汇票到期遭到银行拒付,理由为所持承兑汇票
单位收到一张承兑汇票 我已背书后 又无意间把我单位的全称写在了下一单位要背书的地方 因此我单位的全称连续出现了2遍 现在 这张承兑汇票就留在手上 没有往下一家单位转 2月中旬即将到期 请问 我该怎样去银行办理手续 谢谢
原本是空的,如果是第二背书人的银行帮忙填写错的,在第一被背人是写成背书人的开户银行,现在承兑银行拒付了,有什么补收措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