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去世早,一直和爷爷一起生活20多年,户口本上是在一起的,爷爷是自己生活。去世时候是在大伯家发送。爷爷去世,主要留下20多亩田地,两头牲畜。没有留下遗嘱,爷爷有3个儿子,3个女儿,去世时候82岁,一直都是自己生活养家。请问应该怎么分配?
房产名字为母亲,但是在买房时是由我及妻子支付,没有证明;我有四个兄弟姐妹,而我进行主要抚养义务,但是也并未有任何证明,而母亲对其他子女偏爱,母亲去世后,未立遗嘱,房产该如何分配?
两位老人再婚,近日男方因病去世,之前双方所住房产是男方的,另外再婚期间还有一些共同购买的家具、保健器具、厨房用品。昨日男方老人的子女以搞祭奠和出殡为理由,要求女方搬出所住房产。双方为此闹得不愉快。请问这样的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应如何处理?
我母亲已经死亡,我父亲准备再婚。后母带儿子,女儿。父亲今年58岁,要是再过几年父亲死亡的话,那家产如何分配。我家里一共三个小孩我和弟弟妹妹三个,那后母和他的儿子女儿要分遗产吗多少?之前我母亲在世时候有买房子两套,有经营的公司。这样的配比是多少?
母先亡。父车祸后亡留下赔偿金留下遗产。。三兄弟里。老大已婚有离婚,结婚后与父母分家。。。还有我和小哥未成家。。去户籍办消父亲的户口,户主落在我头上,确定老大不在我父母的户籍里。请问这样的情况遗产怎么分配?
我们是农村的一户家庭,因父母过世,且没有遗嘱,不知道要按我们农村的习惯,只有男孩可以继承家产,还是按照国家法律,男女双方可以共同继承,对半平分?
1997年(本人十岁)父亲与王姓女子发生婚外恋,后携其离家。2002年,我的母亲单方面起诉,经法院判决离婚,后一直独自抚养我,父亲杳无音信,未给过抚养费。至2012年1月13日父亲在北京顺义因交通事故死亡。而这十年来父亲与王姓女子未登记结婚。面对父亲死亡后留下的赔偿金,作为唯一的女儿的我以及未与父亲登记的王姓女子
我母亲于2002年病逝,留下房产一套,在众亲朋好友见证下留给我。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次年父亲再婚,与继母又生了一个妹妹。2008年父亲卖了那座房子(当时买了20万元),另卖了一套单元房(约价值25万),因经济紧张还办理的按揭。2011年7月我结婚,12月中旬父亲因故逝世,父亲单位报销所有丧葬费,还有单位的体恤金及20个
奶奶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子。房子原本归工厂所有,05年的时候,姑姑(爸爸的妹妹)出资1万5,以奶奶的名字从工厂处将房子转为私人持有。房产证上现在仍是奶奶的名字。并且那处房产几年后要拆迁了。目前,姑姑想完全占有房子,提出给爸爸一定的补贴。但是妈妈宁可要分房产的拆迁面积,不想要补贴。请问该如何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