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老公2010 10月领的结婚证,他家人与2010年3月全付的购房款,签的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名字是我老公, 请问,如果将来办房产证的时候没有我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是吗? 还有,如果我现在由我父母出首付,我还贷款,名字写我,那么这个属于我自己的个人财产吗?
我和老公是婚后在潍坊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因为当时置业说因为我是外地户口,写上我的名字比较难办。由于是婚后,所以我同意只写老公的名字。 这房子首付由公婆出资10万,我自己4万,我老公1万,然后我们从今年开始一起还贷款。那么这种情况,按新婚姻法规定,我们的房产如何分配呢? 如果在房产本加名字,是不是要贷款期满
我08年3月买的房子,全款付清,房子是我自己的名字,但没有哦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其中向亲姑姑借了10W用于买房和装修,09年5月结婚,婚后偿还姑姑10W欠款。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与妻子离婚,房子是怎么算,全部属于我还是我与妻子一人一半产权。
目前我的户口在宜昌,宜昌没有房产,因为生活在武汉,自己名义下有一套房子在武汉,刚购买不久的,贷款买的,现在男友在广东惠州工作,他户口在武汉,想在那边买一套 ,问题如下: 1. 我们联名买的话算是二套房子吗?(还没拿结婚证) 2.二套房子的话需要首付百分之60吗? 3.我们手上目前只有十几万只购首付百分之30的,
男女双方为结婚在深按揭买了房,首付是由男方帐户划出,合同的签署一律仅有女方的签名,房产证在办结过程中,女方单独月供至今(总计一年多),现知男方早已结婚且未离婚(女方在此之前不知),请问房产归属和给与提供现在处理此事的好办法(分别站在男方和女方的角度),多谢解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母亲早年离异,房子于2002年被征用后,于2005年分的有一个一套二,和一个一套一,另外花钱从我爷爷手中购得一套一套一,共计三套房子,在过渡期间我母亲与叔叔办理了结婚证,叔叔有一儿子,08年产权办理下来后,产权上都有我母亲和叔叔的名字,这样房子到底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
您好,我和妻子都是第二次结婚,结婚前单位分给我一套集资房,妻子买了套商品房,交了首付银行按揭的,房产证只有妻子的名字。妻子没工作,结婚后家里所有开支均由我一人承担,包括妻子的社保、医保和她买的商品房按揭,我现在交的按揭已超过她的首付,而且房子升值了4倍。我的单位集资房也在婚后房改,均由我的工资交付房
我们是在婚前买的房,房款总计11.2万,当时他家出3万,差的部分都是我家出的,购房时是我父亲、我叔叔跟他一起去的,在登记产权人时他写的他的名字,当时也没想那么多,都想结婚了,只要两人好好过就行了。可婚后感情并不好,现在准备离婚,我想请教下,像我这种情况离婚房产会怎么处理?谢谢! 我们已经谈过这个问题,他提
我的具体情况是:婚前为购置了房子贷款2万,但到交房款时已用去1万,后另借款交清了房款(还于婚前还清)。银行贷款自行还款5000后,其余1万7左右另私人借款2万还清。结婚时借款装修房子用了2万,婚后用收到的礼金还了4万私人贷款,请问离婚时这房产是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您好!请问一下夫妻在婚前由女方一人出资买的将要拆迁的房屋,但这个买房的协议书上写的男女双方的名字,现在这个房子快要拆迁了,会分一套房子。如果分的房子改为女方一人的名字,将来离婚时这个房产会属于女方一个人的房产吗? 如果不属于女方一人的房产,要怎么做才能把房产弄成女方一个人的房产呢?请您给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