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我跟我老公同居,(我们是2001年领的结婚证,因为我们这里没有生到男孩是不会去领结婚证的)当时家里很穷,经过我们的努力1999年在老家跟他哥一起盖了一栋房子,房产证是他哥的名字。为这事我还跟老吵了一架,当时老公说过我们再努力几年到时去城里买房子,让他折现金给我们,这样说我只好答应了,经过几年的努力,在2007年我们在县城买了一套4房2厅的房子,可是房产证又写的是他哥的名字,我说你为什么要写你哥的名字,他说你想走就走什么你也别想要。难道这么多年我辛辛苦苦得就是这样吗?
针对婚姻法司法解释(正在讨论中) 有一条规定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 写的男方名 就归男方个人所有 是他个人财产 但在买房时 刷卡的是男方父母名下的银行卡 但在买房之前 女方父亲由于工作繁忙 给了男方30万现金 作为共同买房的钱 但在形式上体现的只是 男方父母用他们的卡刷的给男方女方买房的钱 请问新政策如果归男方个人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我与丈夫结婚22年,本人属于农业户口,丈夫是非农业户口,我因农村改造拆迁,分得一套福利房,但房子正在建设,还未拿到,请问这套福利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请您解答十分感谢
关于婚姻中出现第三者,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以及是否犯有重婚罪!新婚姻法!
我的一个朋友(女)的老公,7,8年前带着家里的钱,和第三者一起跑到了外地去过逍遥的日子,现在和那个第三者有了一个孩子,大约5,6岁,并且在外地买了车和房子,但是这车和房子都是落户在第三者名下。我朋友有一儿(29岁)一女(23岁),在这8年中都以成婚。现在我朋友家中共有2套房产和一辆汽车,但是都是落户在那个男人
律师您好: 我想请问下,我父亲是在57岁的时候再婚的~现在已经过了一年~但是家里不是很和睦~之前有一套房~还有若干存款~而且在过1年我父亲退休大概也20多万的保险之类哒~想请问您下如果~离婚那么财产分割问题应该如何? 那个阿姨还有个女儿已经31有孩子有家庭~但是很不争气~他们家的拆迁有大约10多万~我们不会要一分~
您好:我是替我姑咨询的,今年她家的土地以每亩万元被国家征用了,她在土地征用前已经离婚,财产已经分割清楚,但当时没有认识到那块地的价值,所以她当时没有要一寸土地,试问她还能不能享受这笔地款呢?
我有一朋友于2011年6月分上交了一份离婚起诉书,由于法院通知她开庭时她已经过外地打工了,所以法院要求她撤诉。现在她已经回到本地,想再次上交起诉书,请问一下有没有时间的限制。
73岁老年人再婚,2年后去世,没有婚前财产公证,没有遗嘱。 婚前财产有:1.房子属于15年前单位集资房(房款有子女出资,)房产证正在办理中。2.存款5万元。 婚后财产:2万元,抚恤金5万元。 现在财产该怎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