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涂料工人,从事室内装修工作。上个月我接到一套二楼家装墙壁涂料工程。我约我的一个老表(付某30岁)我们两个人一起做的这个工程(口头说的这个工程我们共同做)。12.17日上午12:00时下班了,刚走出门口关上了门,发现装修钥匙没有拿出来。付某就决定就翻阳台去取回钥匙,这时我说:“算了不要去翻下回到房东那儿拿钥匙”。 (当时现场就只有我们两人)他不听劝阻还是从二楼阳台翻了过去,结果没有翻过去就从二楼阳台上掉在一楼的水泥地面上。导致右踝关节粉碎性骨折、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受伤后我第一时间把他送到了医院进行治疗并先垫付部份费用。 由于我们之间没有签订任何文字合同,所以他现在不承认这个工程是我们合伙关系了,也不承认他翻 阳台时我劝阻他不要去翻阳台。 1.口头说的这个工程我们共同做 2.劝阻他不要去翻阳台 我想知道在这个案子中我负有多大的责任。
我朋友私自开采煤,和赵某口头约定,由赵某自己雇人开采,在没有出煤的情况下我朋友提供资金支持赵某负责采挖,工人的生产情况以及人身安全有赵某负责,在一次作业过程中,一个工人不听劝阻在带班负责人没有在现场,他私自下井,(因为他穿的少觉得冷下井可以暖和)在井下有毒气,导致这个工人死亡,
某企业申请银行贷款100万元,用途是购买原材料,期限6个月,找当地担保公司给予担保,我作为反担保,贷款贷出后打入某企业账户,当天该企业开出转账支票90万元,交担保公司主办人(经理),主办人在当天拿走转账支票到银行签字把钱转给另外两个人,一人50万元,一人40万元,(反担保不知情),转账支票用途是购买原材料,现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交通事故。我们是浮梁县蛟潭镇的人; (甲方)谢磊松等三位同学(15岁) (乙方)郑松盛与汪新英两人40岁左右 (丙方)金八斤等4人 经过:谢磊松骑摩托车后坐2位同学,前往胡宅,在张家桥地段与对面的郑松盛骑摩托车(后坐汪新英)相撞。郑松盛无牌无照醉酒
我老公替人担保在信用社贷款十万,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拿我的身份证复印后交给信用社,但是没有我的亲自签字。现在债务人未还信用社钱。于是法院把我的工资冻结!请问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注:我与我前夫已经离婚1年多了。法院冻结工资没有冻结我前夫的,只是冻结我的工资,因为他的银行卡上没有金额。
2010年在上海毕业后和南京A公司签定了就业协议,所以档案和户口边迁到A(此公司有档案管理的权利).但A公司一直没有将我的户口上到公司集体户口上,现在已经过去1年多时间,户口迁移证也早已过期,我也换到了其他公司。所以想问一下,原A公司没有及时帮我落户,对我造成个人影响的是否A公司因负有相应责任?
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民事送诉法(实用版)》第52页,对“一事不再审”的解释是:“一事不再审”指的是相同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基于相同事实以及相同目的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法院进行诉讼的情形,法院不应审理已经经过法院判决的诉讼请求。 案件情况:原告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智力残疾人(有低保证和残疾证),他
朋友开的我的摩托车,出车祸了,载的人死了,现在死者家属让我和骑车的人赔偿,这个责任怎么划分,怎么赔偿? 我的车没有年审,而且死者为未青年,而且是再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骑走的摩托车。
1、我以私人名义接下一个住房装修工程,并把其中各个项目转包给各个工种工头,口头协商各小项的单价,但并未签订合同,其中泥水工头在贴瓷砖的时候摔伤,造成2处骨折,现在他要求我赔偿其医药费等各项费用10万多元,并已向法院起诉我和房东。 2、虽然我与他并未签订合同,但是我有他开给我的工程结算单,上面有具体的泥水
被电信诈骗十几万,有两个问题:1、银行有没有责任2、骗子假冒公安局电话,这个电话真实存在却无人接听,
我前段时间被电信诈骗十几万,骗子冒充公检法诈骗,手段不新,但是其中有两个细节我很疑惑 1、我去银行汇款,在场那么多银行职员,就没有一个察觉到异常吗?特别是给我办理业务的人,一个人突然把所有钱汇集起来汇给一个账号,她起码该问是不是有人要你这么做的,作为银行职工她尽责了吗?事后我到银行,银行的几个人还嘲
我在浙江那边做个体,因为年底比较忙所以临时从老家找了几个人到浙江给我们帮忙.是包吃包住,和我们吃在一起住也在一起.几天前吃过晚饭准备休息的时候她说脸有点发烧,然后用冷水洗脸,洗过脸之后猛地一抬头就喊头晕,我们连忙扶助她.看她情况好象不太对劲连忙打了120急救送到医院,经过诊断是脑出血. 平常他们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