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退婚,把礼金和给父母的人情归还,男方还要求把所有开销,包括请车的车费,吃饭,玩的费用全部算进去,这样合理么
聘金2万元、聘礼包括烟,酒,三金,新衣服共计2万元,父母见面礼1千,节日对方父母主动要求走动,六月六号花费5千,八月十五花费4千,即女孩两次过来我这边玩,父母分别给见面礼4千、3千,及共计向我借去8千余元,并要求我网上给她卖吃的衣服大概4千余元,现在退婚了,我是否拿得回以上赔偿?
女方无故悔婚可以要求怎么赔偿,在她之前因为她的原因退婚过一个女孩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要她赔偿吗
女方无故悔婚可以要求怎么赔偿,在她之前因为她的原因退婚过一个女孩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要她赔偿吗,还有名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