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住在旧小区楼,说是小区,其实就是一栋楼,有物业,我也每月按规定交了物业费,我们家有两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院子里要收费,而且是每辆车要收费,您认为这个合理吗?何况充电用的是我家的。我们是刚搬来不久的,以前住的小区都没有像这样的问题,我也打听了一下周围的小区,没有说电动车收费,只有是在物业充电才收费。
我们是封闭式院子。所谓物业,就是一个老头看门。据说收的停车钱是给了“看门的”楼道内只能停自行车,电动车不允许放, 以上全是自称业主委员的人说的。不能停的理由也更可笑,说是电动车比自行车大 影响到别人了。露天停又不允许。简单的在露天搭了个棚子就要收费
淮安市楚州区城管局对城镇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挂车收费标准是多少?
淮安市楚州区城管局对城镇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挂车收费标准是多少?为什么每一个地方都不一样,他们是不是不需要具备收费许可证,就可以任意收费了呢?为什么在淮安市区却是统一规定,楚州与市区有什么区别? 本人在楚州挂电动车是1元,可是在市区新亚才三毛钱。 不是因为计较钱的问题,而是请给个合理解释与标准。
不是在外面,在我家楼里面。1楼。电梯门口旁边。。 一开始丢个车筐。然后今天早上自行车没了。。郁闷。。问下物业有责任么?。 1楼的哪个防道门还是坏的。用不了。 小区有保安。 是个新小区。入住快半年了。 物业费我也交了。不欠什么钱。车子不是什么好车子。300多快钱。不过是刚买的。不好2礼拜呢还。。我不求他们
停在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被盗,能要求物业赔偿吗? 1)停的不是地下车库,但是地上的专属区域。 2)同样的情况,物业以诋扣物业管理费的形式给予赔偿了。 3)物业频繁更换保安,造成保安对小区情况非常陌生。一个新保安上岗第二天车就被偷了。 车不是新的,二年左右,赔偿的时候会打多少折扣?
尊敬的律师先生:最近我们小区物业贴出通知,让业主把自行车停到地下车库(这个地下车库被物业承包给外人了),收费是:普通自行车3元/月,电动车及摩托车25元/月,不知道这个收费标准是否有法律依据?而且物业把地下车库租给外人,这种做法合法吗?谢谢各位!
你好,我的自行车停在小区单元门前,头天晚上加班回来看到还在,第二天一大早就不见了,小区比较新,很多地方都能看见摄像头,车子掉后我就上物业找人要看晚上的音像资料,开始一直找理由没给我们看,现在才知道他们根本就没有存盘。这个事情物业是否有责任,是否有责任赔偿, 谢谢两位律师的留言,小区有那么多摄像头,有
汽车自南向北直行,一辆自行车自西向东撞上驾驶室左侧,当时位于西环高架线一豁口,豁口直对小区大门,但是无斑马线或交通灯标示横穿马路;由北往南共计2机动车道,汽车位于最右侧非机动车道。
小区自行车棚钥匙在门卫室,由停车业主自己取钥匙开关车棚门。因本人疏忽忘关小区自行车棚门锁,至其它业主自行车被盗。请问如何界定各方责任。
晚上回家停在自己住的楼下,第二天回家一看没了。去查监控是凌晨4点被盗的,门都有门禁不知是什么进出的。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里停着被一辆汽车撞坏,我拨打122报警说肇事逃逸,可是到了事故科警察说不是肇事逃逸,您能给我解释一下我该怎么办吗? 现在电动车已经七零八散。 那辆车逃跑了,我是带着小区监控录像去的事故科,到哪里人家在帮找到肇事者的,请问那辆车算不算肇事逃逸,根据什么??谢谢各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