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月15日领取的结婚证3月份举行婚礼才同居,1月18日在银行存了3万元,这笔钱是我以前领取结婚证前存下的,现在因为离婚对方说这属于共同财产,虽然对方没有证据证明钱是领取结婚证三天后取得的,我向法院也说明了我没有能力在短短三天就能挣3万元,但法庭却初步认定这是共同财产?我该怎么办?有别的办法吗?
我在今年2月3日领取的结婚,第三天也就是2月5日我弟弟因为我结婚送我了3万元钱当天存入银行但当时没人在场证明,然后3月6日举行婚礼后与对方同居。现在因为各种原因离婚,对方说这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也不承认是别人赠给我的财产。如果我弟弟出庭作证是赠与我个人的,法院会怎么判决? 对方现在就说这3万元是我
婚后,母亲想给我一笔钱,作为我投资和生活之用,但担心如果日后夫妻感情不和,这笔钱会不会也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当着双方说明归属的话会影响夫妻感情,如果不说明的话,有可能会被算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所以我想,在跟对方不说明的情况下,给母亲写一个欠条,附上利息,可以公证的话最好,一旦夫
李先生是属于一城市郊区的,国家征地后他分得一块地,婚前他自己建了一层,因没钱停了工,后和刘女士结婚后一起把房子建好了六层。请问这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06年拿的产权证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11年10月结婚,12年2月就要动迁了,请问婚前产权房婚后动迁补偿款或分配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
请问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权人登记的是男方,财产应如何分配
婚后15年夫妻共同购得一套房子,房产证登记的是男方,请问女方享有的房产权是多少?若房产证改为夫妻二人,产权平分吗?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公婆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您好!我们结婚4年了,2010年买的房,公婆付的首付,之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写的我老公的名字,还贷的卡也是老公的,每月存在他卡上,这样属于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