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的朋友借了我18万元,一直不还,我起诉到法院,并将他的房屋作为财产保全了。2011年3月法院判决他还款,他没钱,与我协商用房屋的45%抵债,办理产权分户。我去法院撤销了财产保全。但他一直不去房管部门办理分户。该判决至今已有快10个月了,我还可以申请执行吗?原财产保全可用吗?
债务人在借钱之前 已经把自己的资产转移过户给了自己的兄弟和前妻,我们还能向法院申请执行他转移之前的资产吗?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现在他要离婚,我会不会受影响?我该怎么办,需不需要做个财产保全什么的?去哪做?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现在他要离婚,我的钱会不会受影响?我该怎么办,需不需要做个财产保全什么的?去哪做?
我于2004年借给熟人7000元钱,他开具了借条并承诺月息每元一分半,但借据上末写还款日期。当年我找他讨过,他说现在没有钱还,有了钱送给我。几个月后我再找他时他已将妻子儿女都带去了外地打工,后来我才知道他将家中房子、财产都已抵了信用社的债务,一直到现在未归。家里他有一个老母亲,跟他弟弟生活的。请问:这种情况
东台市原四灶镇政府向职工及群众集资,后来四灶镇政府与东台镇政府合并,合并后的东台镇政府只承认四灶镇政府存续前的利息,合并日后按银行存款的活期利息计算,有道理吗?
我们4是人在2009年3月办了联保贷款,办时的情况是 这样的:签协议时是白纸上签黑字,只知道自己的贷款是 多少,别人多少是 不知道的,并且由于3人当时账面上多没钱,银行叫他们3人存了3万元的 存款,存款期限是 6个月,没到期限是 不能拿的。到5月份债务人因赌博输了钱,我们发现后马上去银行汇报了情况,那时我们3人才知道
我们4人在2009年3月办了联保贷款,办时的情况是 这样的:签协议时是白纸上签黑字,只知道自己的贷款是 多少,别人多少是 不知道的,并且由于3人当时账面上多没钱,银行叫他们3人存了3万元的 存款,存款期限是 6个月,没到期限是 不能拿的。到5月份债务人因赌博输了钱,我们发现后马上去银行汇报了情况,那时我们3人才知道他
法院已经判决了,可是我的债务人失踪 。至今没还钱, 我该怎么办? 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呀,可是找不到她人没用呀。她嫁出去了这边也没她的财产了怎么办?
我被骗帮人担保,但现在债务人已被逮捕,已进入刑事侦察阶段,债权人一直跟着我要还钱,我也知道,担保要承担责任,但我也被骗了很多钱,我也是受害人。债权人一直跟着我,影响我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我报警也没有用,警察也叫他们走法律渠道,但债权人就不走法律渠道,就是要跟着我,我应该怎么办?谁能告诉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