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关于组合家庭的婚后共同财产的认定的问题! 事件详情如下:我父亲与一阿姨自由组合(双方子女均已成年,不存在抚养问题),并于2011年3月领取了结婚证;2011年5月我父亲用旧宅拆迁费用修建房屋院落一处,占地面积约150㎡;此处需要重点说明的是修筑院落的费用全部由我们家出资(主要来源为旧宅拆迁费用),女方未垫付分文。这种状况下,我们家这出院落是否属于我父亲及那个阿姨的共同财产?如果我父亲要将该院落完全由我们继承,法律会不会对此表示支持? 另外有一点:我们已经承诺给那个阿姨保证她在我老爸身故后仍居住于我家,但她还要求我们将她居住过的房子(都属于我们家新建院落的一部分)留给将来给她养老的自己的孩子继承。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根据法律拒绝她的要求? 最后一点,如果我父亲想与其离婚,法律将如何让界定给她的补偿? 劳驾律师在百忙之中能给与捷达,感激不尽!
我们是再婚家庭,各有一孩子,男方儿子,25岁,女方女儿,15岁,2008年时我们共同出资给儿子买了房子,房产证做的是儿子的名字,现我提出离婚,我怎么才能要回属于自己的一部分? 现男方教唆儿子写了假的借条,说是儿子自己借钱买的,可儿子每月工资只有950元,根本没能力,也没这魄力(这儿子有点低能)
关于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请问:如果是婚后一方家庭出首付,房产证写他儿女的名字,剩下由夫妻双方还房贷,这种情况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谢谢!
老公想买一辆汽车,我们商量后决定买一辆28万的汽车 可是驾驶证写的是老公的一人的名字,因为我不会开车,想问一下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 我们没有贷款的 我们是有结婚证的夫妻 这车是老公一直才开着的
关于婚前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吗?怎样才能完全属于自己呢?如果对
关于婚前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吗?怎样才能完全属于自己呢?如果对方对自己好,那么可以接受.那么可以约定吗?
婚后钱都存老公他爸帐上,现离婚可以算做夫妻或是家庭共同财产来分吗?
和老公结婚后因为他是独子(有个姐早已嫁),他爸很专制,婚后除怀孕期间在家我没收入以外,其实时间都有工作,我的收入全用于家庭开支,(孩子由他爸妈在家带着,他爸妈一直在家务农没其他工作及收入)他的工资全寄回被他爸取出再存入他爸帐上。我们于2009年买房,当时是他回来看的房,但后来签合同和付款都是他爸在家一手
离婚后再婚,一方有子女,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如何认定共同财产并划分?
双方都是离婚后再婚(婚后无共同子女。其中,女方与前夫育有一女;男方无子女;)双方再婚前共同出资一次性购房(出资比例约各50%,有银行划款单及收据为证),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再婚前的购房合同和婚后办理的房产证上都署有两人名字,但双方并未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进行比例划分,也未作财产公证或定遗嘱。 问题1.该房产
请问婚前购买,但是房产证是在婚后办理的房产可以被认定是共同财产吗?
我们的婚房是在婚前购买的,当时只有买卖双方的协议,没有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是登记以后办理的,请问现在男方提起离婚诉讼,这套房子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吗?
领结婚证以后去买房,男方家付首付,这样如果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还有请问婚后夫妻赚来的钱无论存在谁的名下离婚时都属于共同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