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女方已经离婚分户,但是女方利用以前的户口簿(迁出的字不是很明显,经过处理基本看不清楚)办了乙的身份证,如果女方利用这个身份证办了一些业务(如透支、电话等)所欠的钱,男方负相关的责任吗?像女方这种行为负什么样的后果呢?多谢你们了!
我的二代身份证号和另一个人的一代身份证重号,因为她用一代身份证在工商银行开过户,所以我现在的身份证不能用来在工行开户了,但是我们的工资都是在工行开的,我现在上班两个月了都不能开工资,派出所不管,工行让我自己去找重号的这人来工行销户,我好不容易找到这个人了,可她总推托有事不办,我现在该怎么办,可以起诉
我是安徽人,现在在深圳,由于星期天去看惠州看父母,回深圳是在车上钱包被偷(身份证),请问我该怎么样挂失和补办?还有一定要登报挂失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