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块宅基地,当时大伯一家没有地方住,我就将该宅基地无偿让给大伯使用(建房),后遇到政府拆迁,分了套拆迁房,当时我带着大伯去办房产证,没多考虑就登记为大伯的名字。大伯的子女对大伯不好,这些年一直是我们家对大伯照顾,如果大伯去世,我不想让他的子女白白继承属于我的宅基地那份,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各位网友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浦东新区(原南汇地区)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的规定,现在政府政策是否 允许 老房拆除改新房,或者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新房(原没有房子,但有宅基地使用权) 谢谢。 如果允许 又需要办什么手续 去哪里。 弱是不允许,政府是否会取缔,举报电话又是什么
我父亲现年83岁,母亲79岁,有一处农村住宅,宅基证是我父亲的名字。 我哥哥前妻生下一个儿子后大嫂死亡,儿子现年20岁,名叫李进。李进不到一岁时,哥哥再婚(没有结婚证),哥嫂不孝敬老人,也不让李进吃饭,李进从小由我父母养大成人,户口是本村居民。 我哥哥再婚时,女方带来一个儿子,现年24岁,名叫刘军,哥嫂在我
农村地区,1988年的时候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房屋实际面积是90平米,但当时申报宅基证按平方米收费,大多数人都为了少交钱将面积写小,为了省钱我家的也只写了23平米。后来房子倒塌,剩下经维修复建的约30平米。现在我将90平米全部清理用于拆旧建新,按原旧屋墙路重建,是否属于违建?镇里规定不能超三层半,我打算建三层。因
我是农村户口,无儿子只有两个女儿,女儿现在都是城镇户口。原来有一块宅基地并有旧房一套,1997年从同村村民手中另外购得一套房屋,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转移,并在新购得的宅基地上翻建了房屋。现在想翻建旧宅基地上的房屋,法律上允许吗?
各位好。 我家在09年以前是老房子,村里整体规划把老房子拆了重新建新房,结果新房建起不久家里飞来横祸全部倒塌,父亲因此去世,当时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没下来,村里当时递交的申请只有村里的盖章和镇上的盖章,县里还没有盖章,由于经济原因一直没有盖起来,我母亲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我上完大学之后将户口(非农户口)
我奶奶在十几年前将祖宅交给了我家,那时国家没有要求每户办土地使用权证,我家祖宅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来由于祖宅太破旧,我家便在那块宅基地上重修了房屋,奶奶便和我家一起住在那个新房里,并直到1997年国家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证时才补办了,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称登记为我爸了。 前几年由于房屋老旧问题,我
我是重灾区的城市居民,在别人所有的宅基地合资建房,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享受什么样的法律保护;如果此地被拆迁后我有能否得到相应的赔偿;那么当时的合资建房协议是否有效?
一处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地,经法院判决我们有1/16,但是被另外的继承人,未经我们的许可强行用来修建自己的房屋,我们得知这一消息后就与之联系,要他把我们的那一部分归还给我们,可是他说我们没有,不承认法院的判决,后来又跟他们交涉几天过后,让他们以当地的房产价1580元每平方的价格买下来,但是他们也不愿意,请问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