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三年前通过某担保公司在北京银行贷款购买私家车一辆,当时向担保公司交纳2000元的担保费。 今年贷款已全部还清,但是在办理车辆解除抵押登记时遇到了问题,银行方面在发还了我的车辆登记证后告知去担保公司去办理解压登记,和担保公司联系后被告知,担保合同上要求车主在贷款未还清期间的车辆保险要在该公司购买,但是我有两次没有在该公司上保险,于是该公司说我属于违约,要罚违约金大概5000元,如果不交“违约金”就不能做解除抵押登记。我想问一下:1、担保公司所说的“违约金”是否合法? 2、在这件事中作为债权人的银行方面在我已经偿还所有贷款的情况下不予配合注销抵押登记,而是将这件事情推给担保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我在2007年3月和我的女朋友一起买了一套房子,贷款10w,后来分手了,我回到了黑龙江,房子给他了,签了公正,但是没有过户,贷款一直是我的名字,现在由于我要买房子,涉及到贷款,但是她拒绝转按揭的借款人,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吗?? 她说没有钱进行过户或者转按揭,我该怎么办啊!如果要诉讼解决要我准备什么东西吗??
您好: 我的朋友由于生意上资金周转不灵,想借我的房产证去银行抵押贷款,不借又不好意思,借了又怕有不良后果,请专家指教一下,如何才能做到两全其美??
去年4月我父亲帮一个朋友担保借款了12万,借期一个月,因为我父亲的朋友跑了,5月份债主找我父亲来要债(是个所谓的“黑社会”),后来这个债主说了一些威胁的话但倒没有把我家里人怎么样,后来债主起诉了我父亲和他的朋友,但是那个朋友所有的债务有300多万,家里所有的财产只有一套房子(值50万左右)而我父亲名下又没有
我朋友借了别人的钱,我的驾驶证在朋友的车上,结果被出借方拿走了,并在我朋友打的欠条上复印了我的驾驶证(现在驾驶证还在出借方那里),这些事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时候发生的,知道今天人家拿着欠条来跟我要钱(当时都懵了),说我是担保人! 我就想问,在法律上能承认吗?
03年表哥以我父亲的名义贷款买了一个轿车,由他来归还贷款。2年后我父亲就陆续接到法院传来的通知书,说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还钱了。后来才得知轿车已经被我表哥转手给别人。现在又收到法院的通知,说还欠35000元银行贷款。搞得老人很闹心。请问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办?老人的意思是说:如果能把车要回来,就自己承担那35000,
这笔贷款是04年的,贷款人在08年没有在银行签字只是公司的会计用他的私章在上面盖了个章,我是担保人,我在银行里签字了。10年银行起诉了,请问贷款人签字只盖章这个有效吗?
请问,贷款企业将第三方保证人提供的房产抵押予银行之后,我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又是委贷方,可否将企业押给银行的房产做二次抵押,到房产部门进行抵押登记?请问法律上是否可行?谢谢!
有一朋友打算从我这借款30W,用他婚前自有房产做抵押,可该处房产已在银行贷款,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需要到公证局做哪些公证呢,还有他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来给我以保障我自己合法的利义! 房产价值132万,在银行贷款80多万,这样还能做抵押登记吗
律师,您好!本人有疑难想请您助解。我2011.9.17通过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总价153万,签的是中介的格式合同,付了20万定金,合同约定首付80万(帮业主赎楼),其余73万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申请贷款过程中,第一次我们申请的是华润银行,批准了贷款,但由于业主不同意放贷时间太长,所以又换了一家交行。交行申贷过程中,刚好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