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和前夫离婚,前提是他在外面有女人小孩了,离婚时他以没钱为理由,打了一个20000块钱的欠条,事后几年我每次去他家要钱,他却总是说没钱,去年我请了一名律师当时他满怀信心的说,这件事情他有十足的把握把钱帮我要回来,由于经济有限我便外出打工去了,在打工期间,我不停的与律师联系,刚开始律师跟我说.前夫被传到律师事务所说没钱,欠条上的钱要分3年还,,年底要我去律师事务所领钱,中间又要我交了400块钱给他,当时我满怀希望,可是后来,一直到现在,律师却总是跟我说,找不到前夫本人,拿他没办法,现在我很着急,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我丈夫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私下跟别人产生了债务问题,欠条上有他的名字,待债权人找上门来我才知道;现在,我们离婚了,孩子判给我,房子也给我,约定债务他自己承担,债权人会找我吗?我们这个协议有效吗 咋证明是他个人债务?他自己都承认他来还啊?而且债权人我之前见都没见过,,根本不认识!
请问各大律师:男女双方一年前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说明双方的房产均归子女所有。实际情况是:女方现居住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男方现居住的房子,在当初离婚前,是由女方签字作为保证人的情况下,男方按揭贷款买的。房产证上仍是男方的名字,并由男方交月供偿还贷款。但是现在,男方以,如果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则
华律师;你好 我与一年前双方翻自愿离婚,因夫妻双方婚前经人介绍认识。婚前缺乏感情基础,婚后经常打架、吵架。日益积累,只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实无和好可能。经协议如下; 一. 子女抚养;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并监护,男方、在不影响孩子学习情况下可随时探访。 二. 现位于鱼————宅基地建房大约960平方及婚后财
在离婚协议中,这样约定“二、子女抚养权和探望权: 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目前暂归男方抚养,女方可随时领回女儿自己抚养(在女方未提领回时,男方须带女儿在身边尽抚养责任)。抚养费各自负责(谁带谁负责)”,有法律效力吗,法律会认可这样吗?
夫妻进行离婚协议时发现,男的有可能已经进行了一个财产转移,但是房子还在,公司也交给前妻的儿子管理,有一个以已经成年的女儿,女方一直没有工作,在家里,而且怀疑男方在外面有孩子,怎样才能确保女方能拿到自己应该的财产 房子因为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又要怎么分了?公证可以吗?
我和先生准备协议离婚,但是关于房产问题起了争执。我们是06年2月结婚的,房子是07年5月买的,当时他家出了18万(其中5万是借他姐姐的,暂未还),我父母出了14万,还贷款了11万,现在没有还清。现在离婚我的意思是房产房贷均一人一半,可我先生他不同意,理由是买房时我家出的钱少,不同意分我一半,请问,在法律上我有一
我姑姑三年前与丈夫离婚,离婚协议房产归我姑姑和女儿所有,并一次性补贴我姑姑10万8000元抚养费,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由民政局盖章公证,已经付了9万,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男方反悔要求要回赠与女儿的另一半房产。我姑姑起诉开庭,大丰市人民法院表示协议补偿女儿的抚养费生效,但是房产部分不
我于2007年底和前夫协议离婚,协议规定,女儿监护权归我,他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300元,东部市场一铺面每年租金所得各半,婚后所建房子产权各半,自离婚起除了我拿走当年铺面一年租金后,他从未支付任何费用,由于我是从宜昌嫁入兰州的,这几年把女儿托付给我父母抚养,自己一人在外打工抚养女儿,打电话催要女儿抚养费无果
夫妻双方现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约定了男方赔偿女方5万元,但目前男方声称不能马上给予,只口头承诺半年内给足5万,万一在半年内没有付足这笔钱,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万一男方以后一口咬定已给钱,如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