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起诉和我老婆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我再次起诉,可是现在法院传票她家拒收,我该怎么办?
(拒收理由是:当事人不在,无法联系到当事人。)
诉讼法院,根据对方的身份证找不到人,传票无法到达怎么办,只有身份证复印件,而且身份证上的地址已经迁出,法院如何开庭?是视对方放弃申诉权还是延期?怎么才能开庭 因为我的是一场房屋买卖纠纷,但是该房子里面有对方的银行贷款,若公告送达,对方仍未出席,法院是否会缺席判决,并且强制拍卖对方房屋,拍卖所得钱是优
被人撞伤后对方写下字据后就找不到人了法院传票也送不到本人怎么办
被人撞伤后对方写下字据后又不认账了,我起诉到法院,对方举家出走,找不到人了,法院传票也送不到本人怎么办?
7月19号第一次起诉的,23号接到她的电话,估计她已经知道传票送来过(那天她可能是上班,传票地址写住地)。今天8月10号本来下午开庭的。律师通知我,她拒收传票。法院的理由是:长期在外,行踪不定,无法签收。 她是在同城工作的。莫非她已经搬走?(我离家3个多月,自己租房子)。 此种情形,是公告送达合适还是送单位
1、老公作为乙方做的工程,现有100多万刚打完官司,判我们赢,但已查现甲方名下没有财产可支付,我们应该如何追讨工程款? 2、下有分包商数名向我们追讨工程款,因甲方没有支付,我们的房产(婚后购买,房主为我夫妻两人)或父母的房产(有一套妻子也是房主,婚后购买)是否会被抵押支付?(与分包商合同为婚前签订,妻子
08年12月出的交通事故,当时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商业三者险,伤者住院等一系列费用基本由我垫付,但伤者的十级伤残没有被保险公司认可,所以谈了几次一直没有协商解决,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是否要请律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