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有一9岁的女儿,男方一直想再要个男孩子,婚姻一直处于红灯状态.女人在一私企打工为了照顾孩子,收入不稳定.男方为公务员,收入稳定.男婚前有一房改房,婚前1999年付款的,但是在2007年才下发的房产证.还有一处是在建集资房,前期付款20万,(其中借款十万,这20万里面女方收入低,没有出).现居住的是男方父母的房子.有汽车一辆,大约现在市值7万左右,现在男方不想带孩子,女人带孩子,但男方不愿把房产给女方,想让女人净身出户,请问这个合理吗?还有,就是孩子的抚养费男方怎样出?男方的意思是没有任何财产给女方,孩子他带,但他工作忙,无睱顾及,由女方代养,这个合理吗?盼解答,多谢!
婚后一直和他父母住在一起,婚后2年他的父亲残遇车祸身亡,陪款30多万,现在户子户主一直是他的母亲名字,人有一个未婚姐姐,在外打工,户口也在外地,我们的女儿已经4岁,他们都重男轻女,我要带走我的女儿,本人打工,月工资1000元,他开个小店,收入一般,我要先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要女儿抚养权可能性多大?
婚后双方积蓄都存在丈夫卡上,现决定离婚,丈夫谎称钱全部用完了,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能要求他列出花费清单?对于婚后购买的物品,我有权拿走一半吗?
我和我妻子结婚5年了,都是农村的,我们的经济来源都是靠胶树,现在有5岁的女儿(现在读幼儿园)和2岁的儿子;家里有父母和爷爷奶奶(目前他们在家里都有劳动能力),在我们结婚前(包括结婚后),我妻子的父母没有给她一棵胶树和一块地,只送给她一个小衣柜和一些被子。现在我妻子想要和我离婚,所以我想问,如果离婚了,
我和我老公今年三月协议离婚,手续没有办理下来,现在处于分居状态,目前我想买一套房子,钱全部是我娘家筹齐出资,请问我如果登记我名下算不算和他的共同财产。首付需不需要写成父母的名字?急需意见
夫妻结婚3年,儿子1岁,男方有外遇,夫妻无房产,和公婆一起住,房子是公公的,男方名下有个小工厂,但是婚前的,女方多年来一直帮男方打理工厂,目前女方无工作无住房,女方户口在男方家,公公房子要拆迁,现如今,房和车和工厂应怎么分割?
您好,我想咨询有关我奶奶的姐姐的问题。我奶奶的姐姐在再婚前有一块地皮,地皮上建了房子,她在再婚前没有子女,婚后,已经有二十年了,也没有属于她自己的孩子。 在她再婚前,她将这块地皮和房子的拥有权给了部分我爸爸,也就是说在土地证和房产证上都有我爸爸的名字,现在我爸爸想将房子重建,奶奶的姐姐也想将地皮和
我23岁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现在父母要求离婚,那么房子是算我的还是算父母的共同财产,还有结婚后一直没看到母亲赚的钱,现在财产怎么分割呢`
我的丈夫有外遇。他要起诉离婚,我们婚前婆婆以我丈夫的名字我们盖了一座平房,我们一直一起居住。两年前我们买了一台子自用羚羊车。有3万元贷款,我们有一子女。我是一名村医。药店的经济不景气。每个月真的钱不过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