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久前刚买了一套房。用我父母的钱。付了首付,以后银行按揭付款也是父母的钱,半年后我们登记结婚,但在房屋产权登记时房管局要求登记双方名字,登记后是不是就变成了共同财产,如果以后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另:就不能登记在一人名下吗?
关于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请问:如果是婚后一方家庭出首付,房产证写他儿女的名字,剩下由夫妻双方还房贷,这种情况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谢谢!
关于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请问:如果是婚后一方家庭出首付,房产证写他儿女的名字,剩下由夫妻双方还房贷,这种情况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谢谢!
我不久前刚买了一套房。用的是我自己的和我父母的钱。付了首付,合同也签好备案了。现在我们打算去登记结婚,然后把我女朋友名字加进去,因为她有公积金,贷款便宜点。请问这样的情况,这套房子是属于我个人的,还是我们夫妻双方共有的(我们打算登记后再去合同里面加名字) 新的婚姻法对这块是怎么判定的?
夫妻婚前买房,首付中女方父母借5万,其余首付夫妻共同支付,以女方名义签购房合同和按揭,双方共同还贷,两年后结婚,婚后继续还贷,目前已还完贷款。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另外补充说明一点就是,双方买房前已同居,财政完全交女方打理,男方工资卡等完全交女方保管及使用,所以我说的双方共同出资只是指实际情况是这样,
根据最新婚姻法司法解析,如果双方各付一半首付,登记在女方名下,用女方名字贷款,半年后,两人登记结婚,两人共同还贷,类似于这种情况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目前问题:双方处于协议离婚洽谈中,男方希望卖房。女方不同意。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两人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大部份资金买房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离婚时如何分配。出资方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您好,打搅了,请问一个产权问题,04年结婚,婚后我母亲在05年付全款买了房,写在我名下,有发票。为了提取公积金,在购房发票日期之后的第三天,用夫妻双方的名义贷款15万由我妈使用(目前我母亲已经还清),本来房产证是写一个人名字,共有情况是“共同所有”,在2010年4月因为产权证房屋座落地址错误,因此到房产局更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方出资并还贷,登记在自己父母名下,另一方有分割的权利吗?
婚后,男方出资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父母名下,男方自己负担房贷,女方有分割的权利吗? 此房屋性质如何?有什么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