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归情形致意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一、 1至4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5、6级伤残的,职工本人不提出的,单位就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问题: 1、上述2种情况中,是不是即使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用人单位依然不能终止合同? 2、上述2种情况中,劳动者已丧失全部或者部门劳动能力,在不能从事劳动活动,退出工作岗位,但保留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不是仍要继续给他们发放工资? 要是发放的话,发放的比例多少?各类保险是否依然由用人单位缴纳? 3、上述伤残的赔偿怎么处理?由谁负责?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已上班2年多了),在上班时间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单位应该怎样赔偿?单位和个人各自应当承当什么样的责任?
我父亲在一家小公司打工2年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头几天在工作的时候伤了左眼~医生说80%眼睛不保~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药费用和赔偿?
公司违反劳动法,随便终止我的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怎么计算在公司工作了8年了,是否能赔偿16个月工资和这工资又怎么核定。
劳动合同还有两个月到期,单位要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我应该获得多少赔偿金?
律师您好,我07年9月开始在这家单位工作是试用期,08年1月1日开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中也提到试用期的日期,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限都是一年。现在的合同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现在由于我所在的部门要撤销,没有我的岗位了,单位要与我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的赔偿金怎么计算,另外如
我是2006年出的工伤八级,2010年终止劳动合同还可以向单位要怎样的赔偿
我是2006年出的工伤八级,2010年终止劳动合同还可以得到单位怎样的赔偿
我是08年12月初进入现在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公司承诺每年会发放15个月工资,其中3个月是在年终的时候发放,但当时签的合同上没有明确说明,只是口头承诺。今年公司经济效益不是太好,实行了新的整合,要裁掉一部分员工。现在只是11月份,还没满两年,被裁掉的话能拿到两个月的赔偿金吗?公司在11月裁员估计是不想付年终的
我是一位超市员工,上班期间摔倒,经过医院检查是八级工伤,本人20岁,基本工资500,没有劳动合同,能最多赔偿多少
我在97年进公司工作的,每年都有签订劳动合同,08年又签订了无固定合同。现在公司要终止我的劳动关系,请问我的赔偿金是多少个月?
我在一家外企打工,因今年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但只赔偿我三个月的经济赔偿,我要求从工作开始的年限赔偿,公司不同意,请问像我这种情况通过劳动仲裁能得到合理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