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不在山东,可我在山东有一间15平米的房子,工作时买的,房产证是我本人的名字,我想请问:听说现在国家有一个新的政策,拆迁时不足43平米的人均也可以分得43平米的住房(不需要补差价),只要本人未参加过房改的。真有这个新政策吗?是不是需要把户口迁往山东呢?
今年元旦刚出嫁,未出嫁之前这里就开始搞开发,土地打死,户口一直都在当地,请问我能享受这里的土地费用吗?备注,我现在刚出嫁还没有领结婚证
我和女儿的户口一直都在娘家,我们母女能否享受当地的所有政策,
我和女儿的户口一直都在娘家,我们母女能否享受当地的所有政策,还是以出嫁女儿和外孙的名义抹掉所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