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国打工不在家,老婆和别人私奔非法同居,拿走我10万人民币,还带走了孩子,在异地生活,我想离婚,该怎样要求赔偿。 我是东北人,老婆家是南方人,她走了后偷偷把户口也转到了娘家,像这样我该在哪个地方启诉呢。或者说我该怎么办比较妥当些呢,谢谢帮忙。
她出走了好多次了,回来后就提出了离婚,后来我查出她在和别人同居,被我当场捉住了 请问有没有什么说法 要求经济补偿有标准吗
我老婆和别人同居,被我发现了打了她,她现在跑了,我现在要起诉她
我要离婚 我是在我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我无意抓奸到了。在我发现他们我也是不知情。可是在我发现她们。他们已经同居了一年多。现在还跑了。
我老婆跟别的男人走了,叫了几次她每次回来又走了,也不离婚。现在女儿要结婚了,我想再给她一次回家的机会,给女儿操办婚事。我想问问如果她回来我该怎样?我是想回来就得和那个男人彻底撇清就不能走了。要不就是离婚。如果她回来我可以写一份切结书让他们不再来往吗?那切结书该怎么写呢?如果协议离婚又该怎样?
从结婚到现在妻子一直与别人同居,我一直是住部队里的,妻子在没有与前夫离婚的时候就与我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且不断的冲我这里要钱,其中给她的10几万是我跟亲戚借的,如果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其退还?妻子名义下有一套房子,是否可以作为我们的共同财产?我们从结婚到现在一次没有同居过,直到她被一个和她同居的男人掐成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