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被开发商占了,把道的房子,合同写时开发写的是临街商服,我家和他们口头上说的是我们要一楼把道的商服,现在回迁他们利用合同上“临街商服”跟我们玩文字游戏,说给我们的是1带二的商服,这差距太大了。我们不同意没接钥匙,现在他把门市房都快售完了,还没给我们解决我家房子问题,请问他即使把商服都卖了是不是我们也能要回我们的门市房啊?现在合同上写着“临街商服”对我们有利么?我们能不能要回一楼商服而不是一带二的商服,通过法律诉讼能要回来么?
2001年从大学退学,然后自己在外地工作,一直没有管户籍和档案的问题,现在想把户籍回迁,好办理2代身份证,学校说只能迁到原籍的县一级(原籍在农村),还必须当地答应接收才行,想问问各位专家如果把户籍迁回原籍的话,是需要去原籍的县一级单位先申请迁入呢,还是学校那边做了迁出老家这边可以自动迁入?如果要回原籍打
你好,我家是黑龙江的,我家的房子把道的房子,被开发商占了,谈是我们说好是给一楼的商铺的,签合同时咱也不太懂,合同上写这按面积给我们“临街商铺”,现在回迁了开发商跟我们完文字游戏,要给我们一带二的商铺,这和一楼的商铺差十多万,我们没有接钥匙,现在他们快售完商铺 了,还没给我 们解决问题,请问即使他商铺都
我要买一处回迁房,但是暂时在5年之内,还没有房产证,我们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假如在5年之后,发生一系列的纠纷,我们受法律保护吗?
最近想购买一个回迁房。具体情况是目前回迁房还没有建设,只是拆迁办去回迁户家丈量面积,然后他卖80平米,需要我交完80平米的全款,然后在拆迁协议(还是什么回执?)上直接改为我的名字。我想问,这样这种方式是否有法律保障?有没有什么风险及如何防控。
本人今年10月租了一套两居室,我当时以为跟我签约的人是房东,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政府的回迁安置房,归物业所有,租给我房的人是因为跟物业的人认识弄出来好几套外租,跟我签合同的时候说是押一付三,我现在不想租了,才注意他当时把收的押金写得是履约保证金,这就相当于我没有按承诺租一年的房,那是不是我就要不会我这一个
原有一处民房,户主为我的父亲,在回迁前父亲去世,回迁后说三套房子均仍是在我父亲名下,现我母亲、我和我的妹妹与三套房子之间的产权问题是什么状态的?是否为我们三人均为继承人?如要进行财产分割,是否应签订财产(继承)协议?是否需要去公证?另外,在房子回迁前我与妻子结婚,住在原民房处,回迁后我所得到(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