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1 晚上6点10分左右,被害人(女.46岁)在路边行走,被一辆小汽车撞到,之后该司机驾车离开现场,一小时后该司机报警投案。 事发后,被害人在路中间被人发现,并确认已经死亡,现场未发现任何刹车痕迹。 肇事者会被判定为什么罪?法律判刑会是几年? 如果肇事者撞人之后停车下来确定被害人是否死亡之后驾车离开,肇事者又会被判定为什么罪?这两者有什么根本上的区别吗? 死者家属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安抚?
你好,今天中午十二点半我被一个骑电动车的人给撞下自行车了,头脑好痛,牙齿松动直流血,我是正当行驶,他是违章行驶,肇事者本来说好去医院看的,可后来到了医院却跑了,我们只有报110,110来后把车拖走了,然后我自己出药费去看伤,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2011年5月19日,小车与摩托车相撞,致摩托车方一死一伤后,小车司机报警后逃离现场,至今没有投案。
某人交通肇事后,因现场无人看见,即对后来的群众和交警谎称自己是目击者参与救助.在交警的询问中也隐瞒了肇事真相.后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请问:此种情形能否认定为逃逸?
我哥在一次车祸中丧生,交警队判定肇事者负全责.但因同车还有四人均受伤(其中两人重伤),肇事者家属对我哥的死一直采取回避的态度,甚至连几万元的丧葬费都是我们求着他们出的。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才能让肇事者主动承担伤人的责任?
因对方从岔路口开车窜出,又疑似酒后驾驶,但交警没有现场进行酒精测试,造成现场取证不充分,交警应付什么责任?还有挽回的可能吗?
2003年 10月22日 晚9点 事件发生地:上海闵行区一红绿处 我朋友驾驶一辆上海牌照货车 车型解放牌半挂车 车主是江西人 挂靠上海某单位 在一红绿灯处与一骑自行车人发生相撞 导致对方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时我朋友及时下车查看后发现对方已经当场死亡 并立即拨打110 120 事故电话 当时因为害怕 所以逃离现场 交待押车
2003年 10月22日 晚9点 事件发生地:上海闵行区一红绿处 我朋友驾驶一辆上海牌照货车 车型解放牌半 挂车 车主是江西人 挂靠上海某单位 在一红绿灯处与一骑自行车人发生相撞 导致对方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时 我朋友及时下车查看后发现对方已经当场死亡 并立即拨打110 120 事故电话 当时因为害怕 所以逃离现场
2003年 10月22日 晚9点 事件发生地:上海闵行区一红绿处 我朋友驾驶一辆上海牌照货车 车型解放牌半 挂车 车主是江西人 挂靠上海某单位 在一红绿灯处与一骑自行车人发生相撞 导致对方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时 我朋友及时下车查看后发现对方已经当场死亡 并立即拨打110 120 事故电话 当时因为害怕 所以逃离现场
开车撞击护栏导致亲人死亡。出现一死3重伤1轻伤(驾驶员轻伤),根据法律如何判定,(家里想自己解决。可行吗?)